李明博貪污罪成 一審判監15年罰款130億韓圜

李明博貪污罪成 一審判監15年罰款130億韓圜

李明博(圖)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和朴槿惠,成為南韓第4名罪成的前總統。(互聯網)
李明博(圖)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和朴槿惠,成為南韓第4名罪成的前總統。(互聯網)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貪污等罪名成立,於周五(5日)一審被判監15年,罰款130億韓圜,折合約9000萬港元。

76歲的李明博被控受賄、濫用職權、貪污、逃稅等16項罪名,控罪指李明博任內,指使幕僚收受國家情報院以「特別經費」名義提供的7億韓圜,又收受三星電子及多間企業和國會議員提供的賄賂,金額高達110億韓圜,折合約8100萬港元。

李明博並無出庭聽取判決;辯方律師昨日表示,76歲的李明博身體狀況,很難堅持兩小時直播庭審,並認為直播會損害國家形象和民眾團結,又指責是政治報復。

李明博是繼全鬥煥、盧泰愚和樸槿惠,成為南韓第4名罪成的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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