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朗奪金片改配社運歌 男子辱國歌遭判囚3個月

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張家朗前年贏得奧運金牌,事後一名男子將頒獎片段配上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願榮光》)並上載片段到YouTube 。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裁判官屈麗雯在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後,今20日)判處被告入獄3個月。法官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悔意,案件亦無減刑因素。

被告涉將張家朗(圖)奪冠的頒獎片段配上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再上載到Youtube。(中通社)
被告涉將張家朗(圖)奪冠的頒獎片段配上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再上載到Youtube。(中通社)

27歲被告鄭榮進,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交替控罪則指他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辯方求情指被告從小循規蹈矩,本案屬初犯,且已還押兩星期,對他有很大衝擊。律師又指本案侮辱國歌程度屬低水平,被告重犯機會不高,望可判處緩刑或短期監禁。

裁判官早前裁決指,《願榮光》廣泛流傳,內容涉及2019年反修例事件。被告以《願榮光》取代國歌,而旁白及掌聲卻沒有被刪去,認為被告刻意挑選國歌來修改,不會是出於誤會或無知。被告的行為構成侮辱國歌,有損國家象徵及尊嚴,裁定被告面對的侮辱國歌罪成。此案乃首宗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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