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原公布於12月10日、即區議會選舉當日起,實施三隧分流第二階段分時段收費;惟昨卻發出新聞稿指將實施日期改為12月17日,政府解釋要在完成立法程序後,預留充足時間作宣傳。有議員認為延遲實施可讓市民有更多時間了解計劃,亦可避免在選舉日出現混亂。
對於政府當初稱因應立法會審議需時,認為要盡早實施三隧分流第二階段分時段收費,未有考慮「撞正」區選日,終在宣布五日後改期的決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向傳媒表示:「我不猜測為何推遲日子,因為政府公布亦無交代為何要推後,只表示要多些時間宣傳,但實際上區議會選舉是很重要的日子,所以當日讓大家集中精力投票,其實都是好事。」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表示:「全港有很多票站,相信政府要抽調不同部門同事協助,若當日實行新收費系統,可能運輸署要抽調同事觀察新系統,人手調動或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