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的裝修判頭於2017年6月16日早上被發現倒斃旺角街頭,出事前他曾自行致電「999」求助,表示自己身體適要求「快啲嚟救我」。惟當時他未能說出身處的確實位置,警方報案中心轉介消防處通訊中心派車前往附近搜救不果。兩個多小時後,判頭被發現鼻有白沫倚在商鋪閘前,當場證實死亡。死因庭為他展開死因聆訊,警方及消防均指當時死者提供的資料不足以確定他的位置,配備中亦無可上網搜查的系統。而當日接聽死者求助電話的警察通訊員表示,雖然警方可以進行手機定位,但她當時判斷死者清醒,不符合請示啟用定位系統的工作指引。
死者賴志超,於2017年6月16日早上約8時半,被途人發現倒臥於砵蘭街 286 號一商鋪閘前,遂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證實他已經死亡,甚至已經出現屍斑。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死者在早上5時55分在上址坐下,約6時09分倒地,直至8時25分被途人發現。
其實當日早上5時57分,死者有自行致電「999」求助,由通訊員陳燕芳接聽,並轉駁到消防通訊中心由消防隊目江學智處理。庭上播放當時對話的錄音,死者當時喘着氣說:「我喺砵蘭街,我行唔到快啲嚟救我,喺美光賣瓦仔嗰度。」陳、江二人多番追問其準備位置,但他只回應:「我暈暈哋睇唔到啊,近太子嗰頭,我而家好辛苦。」江遂表示:「得得得,我哋而家嚟揾你,你等一等啦好嘛,唔該先生。」
江之後派救護車到太子附近搜救,亦致電救護員提醒死者曾提過「賣瓦仔」、「美光」等字眼。救護總隊目姚忠強早上6時10分到達太子道西及砵蘭街交界搜索,亦曾致電死者對方但未有接聽,他向南搜索範至大南街、基隆街等有售賣建築材料店鋪的十多個街口,始終未有發現死者的蹤影,7分鐘後收隊。
死者女兒賴曉晴質疑,單單上網輸入「美光」便能找到該店鋪的位置,又指警方未有應用手機定位系統,形容她父親當時已處於死亡邊緣生命危在旦夕,直斥警方:「 你係對我爸爸嘅生命唔負責任。」
而陳燕芳在庭上供稱,當時有在警察電台系統不能上網,她有在系統中搜尋「砵蘭街」、「美光」及「賣瓦仔」等資料,但仍未確定死者的位置。她承認當時警方有手機定位係統,但指引列明除非報案人身處山上、無法確認位置,或消防要求定位,才須向上級請示啟用定位系統,而本案死者當時「清醒講到嘢」,她判斷毋須請示上級。
而江學智則供稱,因為消防電腦調派系統只有街道號碼、大廈名稱、燈柱編號等資料,但就沒有店舖名稱,故當日他在系統中輸入「美光」等字眼,但沒有確實結果。而因為調派中心內不得使用手機,他亦不能自行上網搜尋。
江續指,現時警方會向救護員提供手機定位座標,消防調配員亦獲分配可上網的 iPad。
案件編號:CCDI 74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