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光時」上衣機場被捕 無業漢認煽動囚3個月

無業漢於去年11月身穿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句的上衣,於香港國際機場欲離港飛往台灣時被截查,及後更在其隨行物品搜出印有煽動字句的衣物及旗幟而被捕。他早前承認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及管有煽動刊物兩罪,裁判官認為被告明知犯法仍明目張膽地犯案,危害國家統一,終判囚3個月。

無業被告涉身穿「光時」字句上衣及管有煽動口號的旗幟,因煽動罪判囚3個月。
無業被告涉身穿「光時」字句上衣及管有煽動口號的旗幟,因煽動罪判囚3個月。

裁判官判刑指出,印在衣物的相關字句早已被裁定危害國安,惟被告仍身穿涉案衣物在公眾地方遊走,顯示他明知犯法但仍明目張膽地犯案;另外,被告警誡下曾承認支持及主張以革命作手段,將香港從中國分裂,死心不息地支持2019年社會事件中的示威者及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法庭為防止違法的思想死灰復燃,故必須判處阻嚇刑罰,終判囚3個月。

26歲無業被告諸啟邦,被控於2023年11月27日,穿着一件印有陳述的上衣和公開展示該等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同日在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登機閘口編號205或其附近,管有煽動刊物,即3幅旗幟和一件上衣(全部印有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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