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19天】雖感《蘋果》文章過分 張劍虹仍要按黎的指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違《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案,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張劍虹承認對《蘋果日報》部分涉及示威者暴力的文章及觀點「個人覺得有問題」,但作為社長,必須要執行黎智英的編採政策,但他曾私訊主筆楊清奇,表達對「黑警」用字及燒法院等暴力事件中《蘋果》的應有立場。

張劍虹承認對《蘋果日報》部分涉及示威者暴力的文章及觀點「個人覺得有問題」。
張劍虹承認對《蘋果日報》部分涉及示威者暴力的文章及觀點「個人覺得有問題」。

辯方向張劍虹展示一篇2021年1月14日刊登、由鄺頌晴撰寫的《蘋果日報》英文版文章「圍捕所有反對派政治人物,港版美麗島事件(Round up of all opposition politicians the HK version of Kaohsiung Incident)」,問張劍虹《蘋果》是否開放投稿,張表示「唔覺得係」,並指英文版挑選文章的原則,是按黎智英所訂立的框架,即偏「黃」、《蘋果日報》觀點、支持香港、以及不能對中國有正面內容,張亦同意非每篇投稿都會刊登,張強調英文版編輯所選的文章「一定要跟黎生訂立的框架」。

對於辯方指黎只呼籲和平示威,張表示不同意,他解釋指社會運動後期的暴力越演越烈,黎認為要和勇不分,繼續報道暴力事件,但以較同情及支持抗爭者角度作報道及評論,被問到是否對某些觀點不同意時,張表示「個人覺得係有問題」,但作為社長,必須要執行黎智英的編採政策。聆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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