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基本法》23條立法的諮詢結果詳情,載列不少諮詢期間收到的「其他意見」,例如有人建議「將Facebook、YouTube等網站撤出香港市場」,亦有人提出禁止通訊軟件Telegram及Signal在港運作。彭博一度以「香港23條立法建議倡禁Telegram」為報道標題。政府周三(6日)傍晚發新聞稿,向彭博表達強烈不滿和譴責,並嚴正聲明特區政府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運作。
《彭博》昨日(7日)更新題目為「香港官員稱不會禁制熱門通訊應用程式」(Hong Kong Says City Won’t Prohibit Popular Messaging Apps),並在內文承認「彭博社早前錯誤地報道港府正提議有關禁令」(Bloomberg earlier erroneously reported the government was proposing such a ban.) 。
彭博發言人早前回覆傳媒時,亦有指周三刊出的兩則標題,誤將公眾意見當作政府就《基本法》23條的建議,稱在首次發布後十分鐘內已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