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44天】全球登報宣傳香港民主 李宇軒稱陳梓華要求簽本票:「上面嘅人」擔心走數

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黎智英案,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案」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首度出庭作供。
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黎智英案,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案」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首度出庭作供。
李宇軒(資料圖片)
李宇軒(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1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案」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首日出庭作供。李供稱,反修例事件期間他在Telegram認識律師助理陳梓華,陳主動提出可金援他登報行動,以引起國際社會對事件關注,事後他與陳會面並收取單據,方知是由黎與其助手Mark Simon所持有的公司開出。下午審訊再開,控方詢問登報匯款細節,亦追問案中所涉的「uncle」是誰,惟遭到辯方大律師打斷質疑屬傳聞證供,控方為此沒有再追問。

控方下午繞圍繞登報行動的細節提問,逐一展示不同報章刊登的廣告,當中包括刊登於《澳洲人報》的廣告及相關付款紀錄,收據可見由公司 Nationwide News 於 2019 年 6 月 26 日發出,屬全版廣告,收據向名為「Anson Cheung」的人發出,款項總數約為 4.56 萬澳元,同時控方再展示李的戶口紀錄,李形容他在戶口售出約 25 萬港元,再購入4.56 萬澳元,直接匯出澳元,確認用作支付廣告費用。

而據控方展示的英國《衛報》廣告及相關收據,就顯示收據於 2019 年 6 月 28 日簽發予李宇軒,費用為 1.8 萬英磅,李確認。控方續展示另一由 Meridian 信用合作社發出的「outgoing wire transfer request(電匯證明書)」,當中顯示匯款人為位於加拿大的「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並以李宇軒的名義發出,李解釋文件是「Lais Hotel」支付英國《衛報》1.8 萬磅後的收據。控方再問,李早前供稱陳梓華會尋找人墊支廣告費。李指,當時陳表示預留 500 萬元可用。控方續問,陳有否說明由誰管有「Lais Hotel」?,有否解釋為何對方會願意墊支款項?李一概表示沒有,而他亦沒有向陳查問。控方欲問,按李的理解,陳所指會付款的「uncle」是誰?代表黎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打斷指關注的問題涉及傳聞證供,控方因而沒有再追問。

李宇軒供稱,他們在法國、意大利、英美等全球13個國家或地區登報,涉及17間報紙公司,包括《衛報》、《紐約時報》、《日本時報》等。另外,他們亦有在Facebook及Google落廣告,眾籌到的673萬多元,扣除廣告費及其他開銷,盈餘15萬元。李憶述,2019年7月,登報計劃完結,陳梓華說「佢嗰邊有啲上面嘅人」有壓力,「唔係好comfortable(舒服)」,「想做啲嘢」確保墊支的錢能夠取回,陳因而與李宇軒見面,兩人簽署本票,表明李宇軒欠款,涉及約156萬港元。陳梓華稱本票是備用,用來跟「上面啲人」講「唔使驚會走數」。之後,陳梓華將一個帳戶號碼給李宇軒,李遂把約156萬港元入帳。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德國領事 Dr. Ariana Saskia Schmidt(左)與英國領事Calvin Duff一起離開西九龍法院。(朱先儒攝)
德國領事 Dr. Ariana Saskia Schmidt(左)與英國領事Calvin Duff一起離開西九龍法院。(朱先儒攝)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g8Iy9qu6R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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