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0日)續審,第4名從犯證人、「12港人」之一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下午續接受辯方盤問。李供稱,「G攬」的眾籌登報行動所籌得金額轉帳予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再轉到「 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信託基金。
辯方下午就眾籌登報計劃提問。李宇軒供稱,由於「G20」登報計劃眾籌行動所得資金不能即時動用,需要有人墊支,而李又用盡積蓄。本案另一認罪被告、法律助理陳梓華遂着李草擬電郵,說明尋求墊支事宜,再把電郵傳給指定電郵地址。李說,他有索取法律意見才寫電郵,當時相信他的行為合法,收件者相信是陳梓華「嗰邊」的人。
此外,李宇軒早前曾供稱,就着2019年8月舉行名為「G攬」的眾籌登報行動,眾籌平台將籌得的金額轉帳予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然後Mark Simon再將款項轉到名為「 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信託基金。李宇軒今日強調,相關款項屬於信託基金,Mark Simon只負責「hold住先」。2019年9月後,他或「重光團隊」均沒收過黎智英、Mark Simon、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款項。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上述兩間公司是由黎智英及其助理Mark Simon控制。
辯方亦關注到「重光團隊」的組成。李宇軒稱,「重光團隊」架構鬆散,是個沒有「大台」、去中心的組織,成員都想為香港爭取民主,但對於如何達成目標,各人有不同想法,成員可因應個人意願,選擇是否參加某項活動。
辯方展示李宇軒的訊息紀錄,李宇軒傳訊息指:「SWHK本身仲多定義,淨係SWHK JP,SWHK GLOBAL,SWHK元祖、SWHK UK已經四個。」李解釋「SWHK元祖」是指「英國眾籌登報計劃」投票登報並承擔責任的實體,而SWHK一開始也是「用嚟登報的Slogan(口號)」。李指該訊息是他在2020年2月20日「自己send俾自己嘅訊息」,用來紀錄及儲存他自己及其他群組的訊息,屬於「我自己同自己講嘢」。
李宇軒供稱,一個人是否認同自己用某個身份參與一個活動,取決於該人的取態,例如有一人參與SWHK在日本的活動,可以以SWHK@JPN或Act with Hong Kong的成員身份參與,也可以是以SWHK@JPN和Act with Hong Kong的成員身份參與,即是一個人可以他們喜歡的身份參與活動。
李宇軒同意,SWHK沒有正式會員架構,毋須登入或註冊等正式程序才可成為會員。辯方問及SWHK是否一個草根階層眾籌群組,李運騰法官則問李宇軒在20多歲已坐擁300萬元,「你會否形容自己是草根階層?」李宇軒回答:「我無諗過依個問題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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