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20日)續審。香港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在控方覆問下,表示他當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派發判詞予張劍虹,雖是「特別職務」,但不涉及機密性,之後與張聊「獄中日常」,是屬於工作延續及人性化處理。另外,辯方透露,黎智英一方料會在控方完成舉證後作中段陳詞,希望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面證供不成立。
甫開庭,辯方申請押後半小時,向黎智英索取指示,控方不反對,獲法庭批准。辯方索取指示後,表示由於取得最新資料,沒其他問題盤問香港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控方周天行補充,該些資料是應辯方上周五(17 日)要求而披露。
接着由控方高級檢控官陳穎琛展開覆問。針對黎國勇於 2021 年 11 月 11 日探訪張劍虹的警員記事冊,黎在盤問下指,「SD」是指特別職務(special duty),控方詢問是否指國安處特別職務?黎表示「唔係㗎,一個好 general、好普通嘅用字,其他部門都會用,都冇涉及機密性嘅行動」,又指「離開寫字樓做其他嘢,都可以用『SD』代替」。
黎又確認,他向張劍虹派發判詞後,在懲教文件上簽署及蓋印,證實曾探訪張劍虹。控方問,黎為何與張劍虹交談?黎稱「其實我入去派發判詞已經係一個警務工作,雖然我派完判詞畀佢之後佢沉默、諗咗一陣嘢,但我咁樣同佢講一連串嘅嘢,都係工作嘅延續嚟嘅,同埋一個好人性化嘅處理,喺當中我亦都需要評估佢喺獄中裏面,有無啲唔好嘅情況發生,所以就一路延續咁同佢傾啦」。
控方詢問,黎為何在 2024 年 2 月再錄取口供?黎稱,於 2024 年 1 月應辯方要求,提供更多有關探訪張劍虹的詳細資料,但沒被要求提供所有細節及一字一句。黎作供完畢。
辯方早前稱,需盤問數名警察證人。但辯方今指,除黎國勇外,無需再盤問其他警察證人。控方指鑑於上周五才收到辯方盤問專家證人鄒錦沛博士的要求,而鄒博士須明天才能安排到庭。辯方表示盤問鄒博士的時間不會太長,應該會少於半小時,並提議今天先播放黎智英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及黎智英接受台灣媒體訪問的片段;控方預計播放片段需時共25個小時。法官李運騰指,預料播畢影片需時 5 天。
辯方其後指,在控方舉證完畢後,將會有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智英所涉3罪表面證供不成立;辯方預計在6月10日前可以存檔書面陳詞,控方在6月24日前存檔回應陳詞,並預計在6月27日或28日進行口頭陳詞。辯方亦透露將會有辯方案情,但稱證供不會太長。
法官杜麗冰指,如法庭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辯方將於 7 月初展開辯方案情。代表《蘋果日報》3 間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則透露,沒有辯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