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5男各被控襲警阻差等罪 因案延審獲酌情減刑 分別判囚7至22星期

2019831日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防暴警制服並拘捕多人,其中5男事隔3年多被控,早前受審後分別被裁定襲警、阻差辦公及藏武罪成。控方交代同日被捕人士分成3批案件審訊,由於證人大量重疊令本案拖延至今,辯方求情指被告人生規劃因此受影響,分別錯失升讀大學及到新加坡工作的機會。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因案件延誤等而酌情減刑23星期,判處5名被告監禁722星期。

5名男子各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衝突中違襲警、阻差辦公等罪,分別判囚7至22星期。(文匯報)
5名男子各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衝突中違襲警、阻差辦公等罪,分別判囚7至22星期。(文匯報)

案中5名被告為顧文軒(28歲,酒保)、葉禮豪(22歲,無業)、蔡浩賢(27歲,侍應)、郭俊駒(40歲,售貨員)、鍾日傑(33歲,文員),其中顧及蔡被控襲警,郭及鍾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葉則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全部事件均發生於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月台上或月台的公眾地方。

控方交代本案何以事隔3年多提控,解釋指2019年8月31日案發當日一帶警方共拘捕了64人,包括本案5人,2日後已起訴另外2人,其後再拘捕其他人,翌年中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按程度將案件分成至少3批來排期審訊,先處理區域法院案件,再處理裁判法院案件,由於證人包括當日執勤速龍成員大量重疊,令本案拖延至今。

辯方理解其難處,惟求情指案件拖延至今影響了被告人生規劃及精神狀態,被告葉禮豪去年錯失升讀大學機會,被告郭俊駒亦無法前往新加坡工作,而郭俊駒乃家中經濟支柱,需要養活三代人,幸而連同被告鍾日傑均獲僱主保留工作崗位。

陳官判刑指被告顧文軒獲稱讚為好兒子,工作上進又勤學,案發當日於港鐵站內人數眾多,相當可能鼓動他人加入犯案,或會加重案情,顧文軒向後方警員投擲透明膠盾牌,襲警罪以15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因案件延誤扣減至13星期。陳官續指被告蔡浩賢被指積極上進,雨傘雖非武器,惟其案中不斷用雨傘由上而下襲擊警員以致雨傘彎曲,襲警罪以20星期為起點減至18星期。

陳官續指葉禮豪阻撓警員,惟犯案時間短促,遭其他警員即時制止,阻差辦公罪以9星期為量刑起點,扣減至7星期。郭俊駒和鍾日傑分別管有3B級及4級鐳射筆,陳官指沒有證據顯示2人曾經使用,遂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鍾日傑扣減至22星期,而郭俊駒妻子遭停職並即將面對紀律聆訊,郭俊駒或連累家人被撤銷紀律部隊宿舍,酌情減刑3星期至21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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