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內地女憑假學歷獲港大取錄 官斥妄想瞞天過海 判囚17周

港大經管學學院早前被揭發有碩士生以假學歷入學,一名24歲內地女子向港大訛稱自己有美國康奈爾大學的數學系學位,以假學歷成功獲港大取錄就讀金融碩士課程。涉案女子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餘下1項控罪獲撤。曾宗堯裁判官判刑時斥被告不能妄想能瞞天過海,判囚17周,但基於被告由6月22日開始還押,料可即時獲釋,並遣返內地。

一名24歲內地女子向港大訛稱自己有美國康奈爾大學的數學系學位,以假學歷成功獲港大取錄就讀金融碩士課程。(香港大學)
一名24歲內地女子向港大訛稱自己有美國康奈爾大學的數學系學位,以假學歷成功獲港大取錄就讀金融碩士課程。(香港大學)

24歲被告吳霖薈承認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則指」,她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免卻控方到海外蒐證的需要,大大省卻法庭時間,而且被告是次不誠實案底已對她到海外升學造成障礙,特別提到被告還押至今17星期,冀法庭盡量輕判處理。

辯方又引述了父母求情信內容,提到他們有良好家庭背景,家庭經營貿易生意,生活無憂無慮,父母望女成才,主動找中介公司幫忙報讀香港大學金融碩士課程,雖然父母沒有主動要求中介製作假學歷文件,但被告收到中介所製作的假學歷文件後默許簽署,實為掩耳盜鈴,她承認犯下彌天大錯,現在需付上無法言喻的沉重代價。

曾宗堯裁判官判刑指本案控罪嚴重,判處即時監禁無可避免,被告畢業於上海杉達學院,訛稱自己為美國伊薩卡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法庭需向社會傳遞訊息,不能妄想相關罪行可以瞞天過海。

案情指,港大於本年3月收到投訴,指有學生使用假學歷報讀港大的碩士課程及後開展內部調查。香港大學曾發電郵予美國伊薩卡康乃爾大學,發現被告吳霖薈未曾就讀過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課程,遂報警。

被告吳霖薈,報稱無業,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及「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9月1日與2024年6月2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為美國伊薩卡康乃爾大學數學系學士,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金融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導服務。

控罪另指被告於2023年5月10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進入許可,而安排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她在2016年9月至2020年6月在康乃爾大學就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