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分別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前國防部長加蘭特及巴勒斯坦武裝組織哈馬斯軍事首領戴夫發出拘捕令,指有合理理由相信3人犯下危害人類罪行及戰爭罪行,負有刑事責任。以色列政界批評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荒謬和恥辱,而哈馬斯則表示歡迎。
路透社早前報導,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林汗發表聲明表示,在去年10月8日至今年5月20日,即是控方提出拘捕令申請當日期間,內塔尼亞胡與加蘭特涉嫌利用饑餓作為戰爭工具,以及謀殺、迫害及作出其他不人道行為。聲明又指,在哈馬斯內又名馬斯里的軍事領導人戴夫,要對滅絕、酷刑、謀殺、虐待、挾持人質、侵犯個人尊嚴、強姦及其他形式性暴力等罪行負上責任。國際刑事法院強調,發出拘捕令是考慮到受害者及他們家人的利益。
內塔尼亞胡辦公室表示,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屬於「反猶太主義」,在以色列的戰爭目標實現之前,他「不會屈服於壓力,也不會被嚇倒」。而以色列政界亦批評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發出拘捕令,其中總統赫爾佐格批評是荒謬決定,前總理貝內特形容是恥辱,反對派領袖拉皮德就形容是對恐怖主義的獎勵,以色列外交部長吉迪恩則指國際刑事法院「失去了所有合法性」。
另一方面,哈馬斯就發表聲明指,歡迎對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並敦促法院擴大對所有以色列領導人的責任。
國際刑事法院目前有124個成員國,包括所有歐盟國家、澳洲、加拿大、英國、巴西、日本以及數十個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而美國、中國、俄羅斯和印度等幾個全球大國均沒有與國際刑事法院簽訂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