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峰會達共識 唯發達國家對出資承諾仍遠低於需求

在阿塞拜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峰會,在加時磋商超過30小時後終於達成共識,發達國家同意把每年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金額,提高到每年3000億美元。不過部份國家和專家認為金額仍未足夠。中方代表直指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遠遠未能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要,發達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

在阿塞拜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峰會達成共識,發達國家同意把每年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金額,提高到3000億美元。
在阿塞拜疆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峰會達成共識,發達國家同意把每年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金額,提高到3000億美元。
就發達國家出資應對氣候變化達成共識後,在場的談判代表都拍掌歡呼,互相擁抱慶祝。
就發達國家出資應對氣候變化達成共識後,在場的談判代表都拍掌歡呼,互相擁抱慶祝。

峰會原定當地周五結束,近200個與會國家代表通宵持續磋商,最終峰會主席兼亞塞拜疆生態與天然資源部部長巴巴耶夫,在當地周日凌晨近3時宣布,就出資應對氣候變化達成共識,在場的談判代表都拍掌歡呼,互相擁抱慶祝。

獲通過的議案,包括發達國家同意把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金額,在2035年之前提高到每年3000億美元。協議又提到發達家應該發揮領導作用,鼓勵發展中國家自願而非強制性出資;相關捐款可以來自公共或私人資源,意味並非全部由發達國家的政府直接支付。

另外,會議早前亦通過一項較少爭議的議案,容許富裕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購買「碳信用額」,但監管等細節問題仍有待磋商。這項框架協議,被稱為「第6條」,內容涵蓋國家間的碳信用的直接交易和聯合國支持的獨立市場。在這個機制下,碳排放較多的發達國家,可向碳排放較少的國家購買排放額度。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斯蒂爾指,談判過程艱難,但最終達成協議,可確保潔淨能源繼續發展,並挽救生命,是對人類應對全球暖化的一項保險,但強調必須如期落實,才能發揮作用。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指,峰會達成協議,對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1.5度內的目標非常重要。他說,原本期望峰會在融資和緩解氣候問題上,都取得更加進取的成果,以應對目標的挑戰,但至少已經建立基礎,呼籲各國落實協議,包括按時提供承諾的資金,並繼續就減排計劃磋商。

最新的3000億美元的方案,雖然較現時承諾的1000億美元大幅增加,但與早前專家預料需要一萬億才足夠的水平仍有落差。部份與會國亦有不滿,印度形容金額是微不足道,不足以應對目前的挑戰,指今次協議只是「錯覺」,又批評磋商過程不公平,有部份國家被排除在外,在場部份國家代表鼓掌歡呼表示同意。

峰會早前一度陷入談判僵局。發達國家原本只提出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2500億美元,歐洲國家同時要求中國和石油存量豐富的海灣國家,協助承擔部份資金。部份發展中國家認為金太低,要求提高至5000億美元,有談判代表一度離場。

中方指發達國家資金承諾遠未達到發展中國家要求

趙英民在發言時指出,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
趙英民在發言時指出,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

中國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在發言時表示,中方注意到會議達成的成果文件中,發達國家的資金承諾,遠遠未能滿足發展中國家的需要,發達國家的資金義務,必須進一步明確。

趙英民說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大國,無論國際形勢如何變化,將始終堅定與各方共同推動氣候變化多邊進程和國際合作,中國將繼續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廣泛開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為全球綠色低碳、氣候韌性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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