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由明年10月起,要求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至少參與1次不低於1小時的無償工作,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政府官員解釋說,希望這部分領取綜援人士不與社會脫節,亦鼓勵他們就業或讀書脫離綜援行列。協助領取綜援的失業人士重新接觸社會,以達至脫貧目標,這是政府扶貧政策的一次積極的轉變,將產生多方面的積極效果,值得支持。
香港現時的失業率大約在3.1%左右,接近全民就業。但仍有約1.6萬個身體健全的人士,因失業領取綜援,其中約6000人年齡在50歲以下,約5000人介乎50至60歲,約5000人介乎60至64歲。這部分綜援的受助者具有工作能力,暫時未能找到合適的工作,其中一個可能的因素,與他們的社會接觸面較窄,缺乏在自己原有行業之外尋找新的就業機會或升學機會有關。
政府要求這些綜援受助者參與由社福機構安排的義務工作,將會產生多方面的正面效果。協助這部分綜援受助人參與義務工作,為社會作出有益的貢獻,這有助於讓這些失業者增加接觸到他們過往無法接觸到的社會不同層面,增廣識見,擴闊社交圈子,以達至突破自我,勇於尋找新的工作機會,最終達至脫離貧困的目標。這項政策對於推進解決因失業而導致貧困的社會問題,有正面的作用。
過往,政府對領取綜援的健全失業受助人的支援,主要是提供密集的輔導,要求受助人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要求受助人持續求職。但這類服務,對於一些再次就業或就學意欲較弱的人士,作用有限,也無力協助受助人突破自我的限制,嚐試新的工作或重新回到學校學習新的技能,其中尤以年長、低學歷人士為甚。
新的模式,讓失業的綜援受助者,由參與簡單的義務工作做起,協助提升受助者的就業能力,培養工作習慣,更好地融入社會及減少對綜援的依賴,可謂對症下藥,先解決一部分人懼怕嚐試新工作,抗拒重新就業的心理因素,重新建立參與勞動的習慣,再為他們提供相關的就業輔助,技能培訓機會,相信會產生更顯著的效果。
從失業者的角度看,每周參與義務工作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這對絕大多數身心健全的成年人來說,並不是很困難的要求,相信絕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得到。而參與社會機構提供的義務工作,也有助於提升他們的自我價值,增加自信,對個人身心健康也有正面的影響,值得參與。
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一個關鍵的轉型期,不僅工商界、企業界會受到一定衝擊和影響,不少普通市民的生活也會發生變化,有些人須面對轉職、轉業,甚至失業和再就業等問題,如何協助這部分市民順利地應對轉型期的困難,政府必須預先做好準備。
政府針對因失業領助綜援受助者提供支援,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實現重新就業、就學,是一項積極的改革,值得支持。未來在此基礎上,值得進一步研究如何對更多在經濟社會轉型期受影響的市民,提供適切的必要支持,讓市民增加自我提升的機會,增加在新的經濟和社會環境下,獲得更好工作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