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事件,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動罪,事件至今逾5年,將於本周四(12 日)裁決。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被告依次為,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 歲)及另外 6 人,包括庾家豪(35 歲)、陳永晞(37 歲)、葉鑫昇(31 歲)、鄺浩林(26 歲)、尹仲明(48 歲)及楊朗(26 歲),7 人被控一項暴動罪。
控方指,本案關鍵時間為當晚10時45分至11時3分的18分鐘,主要引影片指證各被告的言行,但亦傳召 11 名證人供述案發時及前後的情況,例如市民證人稱「感覺閘內人有挑釁」。
控方認為各被告都是蓄意留在現場,指各人的出現並非巧合 ,而是有共識地在現場集結 ,並挑釁在場的白衣人群,各人亦曾作出不同行為,包括做手勢、叫喊,挑釁白衣人、向白衣人擲物、以消防喉射水襲擊白衣人等,顯示各人都是主動參與暴動。
辯方盤問揭示更多細節,例如市民證人確認在白衣人遊行時,她曾戴紅繩、同喊口號。已退休的警民關係警長則確認成為廈村鄉一村長。警長亦承認事發日前知悉「鄉事吹大雞」,加上有港鐵職員指警方案發時前聯絡,要求當天駐站監察,都為事件補充不少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