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2月6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第129天聆訊,黎智英繼續接受控方盤問。下午控方繼續問黎智英,他與「攬炒巴」劉祖廸的關係。黎否認要求劉祖廸做國際游說工作,並直指陳梓華指控他這樣做的口供是作偽證。
控方向黎智英引述《蘋果日報》多篇關於劉祖廸的報道,裏面提到「攬炒巴主力國際戰線,低調進行游說,早前更與歐洲議會議員進行溝通及閉門會議」,又提到「攬炒團隊」在外國報章刊登文宣。黎同意有關行動都是爭取國際支持,劉或有在2020年1月會面提及國際文宣事。不過黎表示,他不是《蘋果日報》每篇報道都會閱讀。
控方指黎透過陳梓華接觸劉祖廸,要求劉做國際游說工作。黎否認,稱只是想利用劉在「連登仔」中間的影響力,去影響示威事件中的「勇武派」。
控方另外又向黎智英展示,黎於2020年1月8日傳送給陳梓華的文章連結,該篇文章由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撰寫,題目為《一個朋友的忠告》,內容涉及當時香港的社會運動,提出的「忠告」包括行動要對準國際社會、國際社會要知道發生甚麼事、無「大台」領導會令行動缺乏代表性、使用暴力要三思等,並有特別提到「國際游說」有其意義。
黎智英對他把此文傳給陳梓華作回應,表示同意文章有涉及國際游說的部分,但他聲稱文章亦有提到,行使暴力會損害國際支持,他是因為此論點才把文傳給陳梓華。他否認傳文章的目的是要求陳劉兩人參與國際游說,並指陳梓華的證供,指他在台灣就游說外國禁運、制裁中國的事情,向陳劉兩人作指示,是屬於假證供。案件明天(2月7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