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監察機構秘書長李俊俋日前被踢爆用公務車辦私事,被質疑公器私用,於周日(1日)宣布請辭秘書長一職,並向社會大眾道歉;另外,監委王榮璋也遭傳媒踢爆乘公務車去理髮。監察機構副院長李鴻鈞周一(2日)召開記者會再度向社會大眾道歉,同時宣布將也涉及私用公務車的監委蘇麗瓊、林郁容、王榮璋等人移送紀律委員會。

李鴻鈞證實遭爆利用公務車,載愛犬美容的秘書長李俊俋請辭獲准,還有才剛被揭露的監委王榮璋,以及被藍營雙北市議員爆料,搭公務車看牙的蘇麗瓊,和接送親友的林郁容,有三名監委送紀律委員會,目前台北地檢署收受告發後,將李俊俋列為「他字案」被告,但監察機構公器私用連環爆,也引發監察機構存廢的問題。
李鴻鈞在記者會中指出,李俊俋在第一時間就已提出辭呈,但他認為,個人請辭先暫緩,應首要調整制度面問題,並裁示一律禁止以個人身分私用公務車,全面檢討;直到周日傍晚,李俊俋再次與他聯繫,堅持辭職,他也准辭。
至於蘇麗瓊、林郁容、王榮璋遭揭發涉用公務車處理私事,李鴻鈞說,每位監察委員都是獨立行使職權,身為院長和副院長,對於委員的個人行為無法進行裁罰;不過,他已將上述三位監委移送紀律委員會。
就公務車調查部分,李鴻鈞說明,依照「監察法」規定,只要司法啟動調查,監察機構就不能調查,待司法確認結果後,監察機構才能進行調查。李鴻鈞補充,在行政調查部分,將針對派車單是否有缺失做總檢討,雖然監委用車定位為首長用車,但監委長期站在人民角度監督公務員,應更加嚴謹,確保不再讓外界有疑慮。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表示,這屆監委在明年7月底任滿,是實質廢除監察機構的最佳時機。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聲稱要遵循前黨主席柯文哲意志、廢除監察機構。
翻查資料,要廢除監察機構必須修憲,按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須立院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四分之三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經投票複決,有效票須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能通過。
台灣史上首次針對憲法修正,舉行的公民複決,被稱為「18歲公民權」的公投,當時同意票雖大於不同意票,但投票率僅59.86%,並沒有達到選舉人總數的一半的「965萬票」,公投案並未獲得通過。而按照前例經驗,有學者表示主要得看藍綠白能否取得共識,否則要透過公投,將「五權憲法」廢掉一權,難度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