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收緊電話卡登記打擊電騙等罪行 每間電訊商限3張

政府擬收緊電話卡實名登記制以打擊電話騙案,向立法會提交的最新文件建議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最多10張減至3張,同時訂立新罪行,打擊買賣、借用或管有他人登記的電話卡,計劃於 2026 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有立法會議員同意修訂,惟認為可登記儲值卡上限87張仍然「誇張」,建議每人最多10張。有業界人士認為當局可考慮規定本地市民使用「智方便」登記電話卡,可避免盜用及方便追蹤個案。

政府提交最新文件中建議,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最多10張減至3張,同時訂立新罪行。(RTHK)
政府提交最新文件中建議,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儲值卡的數量上限,由最多10張減至3張,同時訂立新罪行。(RTHK)

商務及經濟局昨日(8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稱,考慮到實名登記制實施情况、犯罪集團使用儲值卡的騙案手法及趨勢等因素,當局計劃改善實名登記制,加強打擊電騙。政府表示,下周一會參考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的意見籌備修例,以期明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

當局建議收緊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措施,個人用戶可登記儲值卡的上限,由現時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10張,減至最多3張。文件提到本港現有29間持牌電訊商,若每人可在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3張儲值卡,即每人最多可持87張。

政府同時建議訂立新罪行,針對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已登記電話卡的行為。違者可面臨最高罰款 25,000 元或 12 個月監禁,包括以他人資料登記、買賣或管有大量電話卡等行為。若無合理辯解下擁有超過 10 張他人登記的電話卡,將被推定有犯罪意圖。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同意收緊制度,認為規管開戶者及轉售行為是從源頭處理電騙,惟每人最多可持87張儲值卡仍然「誇張」,建議參考新加坡及印度等地,限制每人最多可持10張。她又建議警方與電訊商設立通報機制,如市民違失身分證或個人資料懷疑外洩後報案,警方可通知電訊商監察,如留意到盜用開戶,即通報警方。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原有實名制由電訊商把關,核實和抽查已登記電話卡資料,惟成效有限,無法控制開卡後的用途,令不法分子轉售情况猖獗,同意需從規管登記着手。他建議當局考慮規定本地市民使用「智方便」登記電話卡,以確保申請人資料真確,避免盜用資料開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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