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科技大學二年級周姓學生,上星期日(3日)在將軍澳發生示威活動期間,從尚德邨停車場墮樓,傷勢嚴重,昨日更一度傳出腦幹死亡要拔喉的消息,但後來證明消息不實,據悉目前正靠呼吸機維持生命,情況並不樂觀。在意外發生後,網上消息紛傳,有說周姓學生是因為躱避催淚彈而失足墮樓;甚至更傳出意外發生後,警方一度阻延救護車到場施救。為此,警方特別召開記者會澄清謠言。
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傅逸婷表示, 對於有年輕人嚴重受傷感到難過及傷心,並對家屬致以慰問。警方高度關注事件,已交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警方還原當日場景,表示在凌晨0時20分左右,有過百名示威者聚集在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並用雜物堵路。警方到場後,示威者不斷向警員投擲磚塊及玻璃樽等硬物,更有人從附近建築物,包括尚出事的多層停車場向警方投擲硬物。在多次發出警告但無效後,最警方最終發射了44枚催淚彈、11發橡膠子彈、3枚布袋彈及1枚海綿彈驅散示威者。
至凌晨0時55,消防處接報到達出事停車場,調查一宗懷疑火警事失,後來發現是一樓警鐘誤鳴。在消防員抵達現場數分鐘後,有人向消防報稱有人從高處墮下,消防及後在2樓發現傷者,立即為其進行急救,並召救護車到場救援。而警方是在凌晨1時05分到達出事停車場驅散示威者,直至抵達2樓後,看見消防員及義務急救員正在施救,方知發生意外。
就網上傳聞警方阻礙救護車到現場,警方指當時救護車受堵路影響,被迫停在唐明苑附近,救護員需落車步行並在1時30分抵達現場,之後在1時41分離開。過程中,警方完全沒有阻撓任何救援人員或車輛接送傷者離開現場,此點已獲消防處確認。
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行動)胡家欣表示,警方已翻查閉路電視畫面,但因角度問題,閉路電視並未拍攝到意外經過,相信傷者墮樓時間為凌晨0時45分至1時,當時警員未有進入停車場。另外,傷者墮下位置與警方發射催淚彈的地方相距120米。警方表示,傷者可能誤以為停車場3樓矮牆後有平台而意外跌落二樓,警方會繼續翻查閉路電視及找尋目擊者,並呼籲有關車主聯絡並提供資料,以還原真相。
另外,對於有網上指控傷者是被警方推落樓,警方嚴正聲明絕無此事,促有心人士停止造謠,為抹黑警隊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對傷者家人造成二次傷害。而傷者是否因為躱避催淚彈而導致意外,警方表示不能排除任何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