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連三日舉行會議,今日(30日)閉幕,人大常委會早上以162票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下午將會公布詳情,料7月1日起生效。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主要針對4項行為,包括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外部勢力干預,其中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而在3個特定情況下中央保留管轄權,法例不具追溯力。
另外,中央需在香港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分析研判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負責監督、指導、協調、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並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國安委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