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社工陳虹秀披露律政司致法官函件 揭控方就暴動案索取呈述擬提上訴

陳虹秀表示,她他自己將再次經歷審訊過程。
陳虹秀表示,她他自己將再次經歷審訊過程。
陳虹秀在社交網站貼出律政司致沈小民法官的函件。
陳虹秀在社交網站貼出律政司致沈小民法官的函件。

去年831日在灣仔發生的暴動當中7名被告今日被法官沈小民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同案早前亦被同一法官裁定表不成立而被撤控的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陳虹秀,今日就在社交網頁上載一封律政司司長致案中法官沈小民的函件,顯示律政司已就她的案件計劃提出上訴。

陳虹秀在社交網站,貼出一封105日由律政司司長名義發出,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簽署致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的信件,信中指案件裁定陳虹秀表面證據不成立,律政司對相關的裁定不服,並因裁定的法律觀點有錯誤而感到受屈。信中又指,雖然未獲取有關的法律程序謄本,未能盡列所有相關的錯誤法律觀點,要求法官作出及簽署案件呈述,並列出裁定的事實及理由,以便律政司提出上訴。

陳虹秀並沒有說明是由什麼渠道取得有關公函,但她自己將再次經歷審訊過程,但相她的信律師團隊能夠做好支援。

至於同案另外7名被告,法官沈小民今日頒下判案書,裁定7人暴動罪全部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被加控管有攻擊性武器亦脫罪。多個傳媒已向律政司查詢,是否會就今日的裁決提出上訴,但至傍晚仍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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