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效忠】公務員宣誓要求曝光 表達與政府立場相違意見屬違誓

政府將安排全體18萬公務員簽署聲明及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並於下月起陸續實施。有公務員工會內部諮詢文件顯示,公務員以公職身份表達與政府立場相違背的意見即屬違誓,甚至個人言論亦有可能成為被指控違誓的材料。

根據香港政府華員會內部諮詢文件,公務員事務局於上周四(24日)向該會及其他團體發出有關為今年7月1日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的宣誓或聲明要求的預覽本。當中指出,公務員若利用公職身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在履行職務時,若為個人政治信念或黨派政治聯繫所影響或支配,或以公職身分表達與政府立場相違背的意見,或把公共資源運用於黨派政治目的,即屬違反「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的誓言。

文件又顯示,公務員若表達個人言論時,忽略其表達的媒介、渠道、方式、對象等是否合適,而導致社會人士把這些言論與表達者的公務員身分關連起來,導致他人覺得或懷疑他們在執行職務時可能會有偏袒,或令人對該名人員、所屬部門或職系,以至整個公務員團隊所持守的原則、信念產生質疑,亦與「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的誓言有衝突,視乎事件的影響及嚴重性,有可能會被視為違反誓言。

該文本亦闡釋何謂違反聲明,並特別列出4項屬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或效忠香港特區的行為,與《港區國安法》相若,包括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及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