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下午將恢復二讀涉區議員宣誓的《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料即日表決通過。消息指,政府冀在5月底至6月為區議員舉行宣誓儀式,擬傾向18區區議會同日及同一地點逐區集體宣誓。有報道指,政府正研究會否追討被褫奪議席(DQ)區議員的薪津及就追薪期限「劃線」。
多名區議員昨先後在社交平台貼文,因正被還押的屯門區議員張可森宣布辭職,即日生效;黃大仙區議員劉珈汶指不欲完成無理的宣誓要求,已向公民黨提出退黨申請,並計劃於最後一刻辭任黃大仙區議員。另外,大埔區議員林名溢指自己的身體狀況大不如前,無法繼續勝任區議員,故已辭職,而北區區議員林淑菁亦表明拒絕宣誓,並辭任區議員。
翻查資料顯示,近半年內已有至少29名區議員因不同原因離任,包括拒絕宣誓、個人理由、因參與民主派「35+」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還押及被判囚而喪失資格等。
因為涉去年民主派「35+」初選案,現被還押無法履行議員職務的有北區的林卓廷、西貢區的范國威及元朗區的王百羽等;亦有區議員表明拒絕宣誓而辭職,包括北區的袁浩倫及西貢區的黎銘澤等。有區議員則因健康原因請辭,例如東區的黃宜及觀塘區的畢東尼。
有主動辭職的區議員,亦有區議員只表明條例通過後將不作宣誓,包括屯門區的李家偉、沙田區的黃文萱,以及中西區的何致宏。
宣誓條例亦引發退黨潮,公民黨就已有12名區議員退黨,包括東區的李予信、鄭達鴻及黃大仙的鄭文傑等;而新民主同盟亦有4人退黨,包括譚凱邦、鍾錦麟、胡耀昌及黎銘澤等。
此外,亦有區議員因其他原因失去議員資格,例如因選舉呈請被裁定非妥為當選的李軒朗和洪駿軒;而葵青區的梁耀忠、荃灣區的岑敖暉和南區的袁嘉蔚等,則因判囚而失去區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