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區議員宣誓條例 曾國衞:不出席宣誓即失議員資格

立法會今日(12日)三讀通過《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草案獲通過後會於下周五(21日)刊憲生效,4名曾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將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當局亦正研究宣誓地點、時間及方式,會盡快公布詳情,民政事務局局長在取得特首授權後會出任監誓人,未能出席宣誓的區議員會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

曾國衞(圖)指,條例刊憲後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將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大公報圖片)
曾國衞(圖)指,條例刊憲後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鄭達鴻將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大公報圖片)

立法會下午以40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條例草案。表明反對的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表示,條例賦予律政司極大權力,甚至可在議員宣誓後在職期內任何時候,按條例規定對議員提訟並勒令議員停職,質疑《基本法》列明無罪假定,律政司的權限卻猶如率先將議員定罪。

曾國衞表示,草案列明律政司可向不符合擁護效忠要求的區議員提出訴訟,該區議員即時自動暫停職務,這是考慮到該人繼續行使及執行重要職務會損害香港整體利益,亦不符合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精神。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則認為,以往有人在宣誓期間配以道具、口號、亂改誓詞、甚至披上港獨旗幟,完全視中央及特區政府如無物,反映有必要修例,而草案已清晰列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準則,沒有半點含糊,故可扭轉過往有人混水摸魚、「將發誓當食生菜」的情況。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表示,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從來都是治港者的基本要求及義務,是基本政治倫理,亦是最清楚不過的紅線,如果有人堅持「踩界」,就要承擔法律後果。

議員謝偉俊就稱,他亦不同意草案部分內容,包括賦權律政司司長可因議員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即時凍結相關議席,認為是權力太大,但因草案內容側重國家秩序及安全,考慮到兩害取其輕,才決定支持修例。

建築界議員謝偉銓則表示,一些不想宣誓、怕宣誓的議員請辭對香港及社區並非損失,而是好事,亦反映修例成功將區議會撥亂反正,為香港政制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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