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處理】支聯會6.4遊行集會上訴被駁回 警方稱仍參與或宣傳將屬違法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早上召開聆訊,駁回支聯會就今年6.4遊行及維園燭光集會申請的上訴。保安局再發聲明提醒巿民切勿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保安局表示,上訴委員會維持警方決定,反對6.4的遊行和集會,相關活動屬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不得參與、宣傳或公布,否則會觸犯法例。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早上開會後,否決支聯會提出的上訴。
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早上開會後,否決支聯會提出的上訴。
廖珈奇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亦不要以任何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傳這些已被禁止的集會或遊行。
廖珈奇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亦不要以任何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傳這些已被禁止的集會或遊行。
蔡耀昌說,支聯會會停止宣傳6.4集會。
蔡耀昌說,支聯會會停止宣傳6.4集會。
楊潤雄指,教師能否在課程內教授有關6.4的內容、應交予學校作專業考慮。
楊潤雄指,教師能否在課程內教授有關6.4的內容、應交予學校作專業考慮。

保安局指法庭最近就前年818日和831日公眾集會及遊行裁決,顯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涉及暴力與否均屬犯法,涉案人等被判處不同的監禁刑期,局方指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及港區國安法等,警方會依法嚴肅處理。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廖珈奇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的集結,亦不要以任何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傳這些已被禁止的集會或遊行,如作出以上行為,警方不會容忍,會果斷執法。

廖珈奇被問到如果有市民當日進入維園,警方是否會即時作出拘捕說,警方一直非常重視和尊重市民和平集會遊行的權利,但香港同時是法治社會,今次由主辦方提出的遊行集會已成為未經批准活動,參與的話會構成違法行為。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說,對上訴委員會的裁決表示失望,強調支聯會已用盡行政及法律方法尋求舉辦合法和平的活動,無奈向公眾表示抱歉。他說,支聯會會停止宣傳6.4集會,在6.4當日,支聯會常委、成員及義工都不會以組織名義到場。

天安門母親發言人尤維潔回應香港傳媒查詢時表示,尊重及理解支聯會不組織維園集會的決定。尤維潔:「現在疫情的問題,香港政府不批維園場地我覺得可以理解,沒有甚麼,我相信香港市民還會用他們自己可以做到的方式,去紀念當年6.4受難者,這個我絕對很相信,我有信心。」

另外,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上出席一個活動時,被記者問到教師能否在課程內教授有關6.4的內容、及能否在校內悼念6.4,楊潤雄回應指,他表示,香港是自由的社會,言論自由受到保障,但任何教學及活動都應與課程緊扣、符合課程框架,亦要考慮是否適合學生的年紀、學習進程,相關情況應交予學校作專業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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