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要求有意移居當地、並曾於港澳政府部門任職的人士,必須申報是否曾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港澳政府。
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網頁顯示,18歲以上的港澳永久居民申請在台居留的申報書,本月1日有新修訂版本,除新增宣誓擁護《基本法》的內容,亦將原本申報書要求填寫近10年工作經歷,變成填寫畢業後所有工作經歷。
台灣的陸委會回覆台傳媒時表示,條例規定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如果有可能危害台灣利益,申請將不予許可,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審理,對個案情況沒有評論。
台灣當局要求有意移居當地、並曾於港澳政府部門任職的人士,必須申報是否曾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港澳政府。
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網頁顯示,18歲以上的港澳永久居民申請在台居留的申報書,本月1日有新修訂版本,除新增宣誓擁護《基本法》的內容,亦將原本申報書要求填寫近10年工作經歷,變成填寫畢業後所有工作經歷。
台灣的陸委會回覆台傳媒時表示,條例規定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如果有可能危害台灣利益,申請將不予許可,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審理,對個案情況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