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判刑 團體庭外要求重判

民間團體下午到庭外請願,要求法庭重判唐英傑。
民間團體下午到庭外請願,要求法庭重判唐英傑。
唐英傑案是國安法首宗案例。
唐英傑案是國安法首宗案例。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的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破警方多條防線再撞倒3名警員,本周二被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今日下午判刑。和衷共濟愛港聯盟聯同十多名市民,分多批到達高等法院外集會請願,要求法庭重判恐怖活動犯罪者,以杜絕分裂國家罪行。

在高等法院外集會請願的多批市民,手持「分裂國家 罪大惡極 判刑嚴懲 彰顯法治」,「分裂國家要嚴懲 恐怖活動須掃清」,「國安法下誅奸邪 人人支持清亂黨」,「掃恐怖活動奸險 除分裂國家邪惡」,「 國安首例判刑 以儆效尤篤定」,「支持國安法 擁護國安警 分裂國家罪 絕對要嚴懲」,「分裂國家不可饒 恐怖活動罪難恕」,「重判恐怖活動 杜絕分裂國家」及「今日判刑起阻嚇 明天穩定有揸拿」標語,高叫口號,要求法庭判處違反國安法的唐英傑以阻嚇性刑期。

和衷共濟愛港聯盟主席李國昌表示,從事分裂國家的恐怖活動必須打擊,違法者應該被判具阻嚇力的刑期,讓法治得以確立,人人守法,香港才能獲得安定繁榮,亦能杜絕外部勢力破壞香港的穩定,損及一國兩制的推行。

由於今日是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的宣判,高等法院在中午過後已有不少中外傳媒在場訪攝,當集會請願團體操到現場時,土場的大批傳媒即趨前拍攝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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