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1元朗西鐵站暴動案在上月判刑,律政司昨表示已正式接獲第7被告鄧英斌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以及第8被告蔡立基就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兩人分別判囚3年9個月及6年。另外,案中被判囚7年、刑期最重的第5被告鄧懷琛正在福利官的協助下,計劃就案件申請上訴及法律援助。
前年7.21元朗西鐵站暴動案中,有5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另有兩人認罪,7名被告分別被判囚3年6個月至7年。律政司昨表示,截至下午已收到被告鄧英斌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以及被告蔡立基就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鄧英斌及蔡立基以主犯身份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分別判囚3年9個月及6年。
另外,被告鄧懷琛被裁定兩項暴動、一項有意圖傷人和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罪成,判囚7年、為刑期最重的被告。鄧太表示,丈夫正在福利官的協助下,就案件申請上訴及法律援助,暫不考慮眾籌。她感謝所有關心其丈夫的愛心人士,並指丈夫曾在4月進行過白內障及視網膜脫落的手術,最大問題是眼睛有事,目前正在院所醫院留醫,令她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