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最終章】再有14名《蘋果日報》前員工申索 共涉款約500萬元

再有《蘋果日報》前員工入稟追討欠薪。共14名《蘋果日報》前員工昨到勞資審裁處申索,包括:追討欠薪、有薪年假、代通知金、年終酬金及遣散費等,但一人缺席,金額由9.6萬至58萬元不等,共涉款約503.4萬元。《蘋果日報》代表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但由於全體申索人的申索金額有變,故法官指案件將會押後再審。

申索的14名前員工為王承豪、陳華仔、崔偉健、周有興、梁家樂、吳家明、陳炳輝、吳偉業、徐得真、徐一龍、勞偉明、鄧豪光、邱蕙儀、郭桂健。14人共涉款約503.4萬元,由於人數眾多,案件分拆成4宗處理,部分人於6月24日後沒有上班;而鄧豪光因早前中風現時仍在休養,需時休養未有出庭應訊,其申索將無限期押後。有出席庭審的13人則確認收到強積金僱主累算權益,即可對沖全數遣散費,故該項目被撤回。

署理主任審裁官陳大爲指,雖然勞方13人於6月24日後繼續待命,但代通知金不會計算至該日子之後,因他們已知悉僱傭關係將終結,即使僱員有工傷,但公司因不能營運而裁員有法理基礎,故建議有關人士撤回賠償申索,各人更改後申索的代通知金較原先減少約2400至一萬元不等。

《蘋果日報》人力資源部代表於聆訊首日已表明公司無力支付相關費用,各人昨願簽署承認責任同意書及撤回遣散費申索。陳官又澄清,端午節假期的工資應以「有薪假期」的勞工假方式計算,資方不爭議。另外資方於庭上呈上其中一份於1996年簽訂的合約,當中列明遣散通知期爲兩個月,代表其後釐清條款已不適用,現應為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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