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先鋒】浸會大學法律導師范凱傑:《國安法》兩小時課程 精心設計 絕不兒戲

范凱傑曾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工作,對分析《國安法》案件很有幫助。
范凱傑曾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工作,對分析《國安法》案件很有幫助。

「《國安法》教育課程在大專也好、浸會大學也好,都是全新嘗試,絕對是很有意義的第一步。姑勿論甚麼法律,學習從來都不是『一步登天、一步到位 』。」
浸大早於今年(2021年)7月率先宣布,將「《國安法》教育」正式納入課程,成為每位學生的必修課,是本港四間資助大學的「先行者」之一,並已於今年10月正式開課。
年僅34歲的執業大律師范凱傑,雖然在法律界資歷尚淺,但已參與過大大小小20多場《國安法》相關培訓,並獲學員尊稱為「法律導師」。今次他獲浸大邀請,肩負起統籌、設計及講授《國安法》課程之重任。
范凱傑接受《堅雜誌》訪問時表示,兩個小時的課堂確實時間緊迫,但配合課外閱讀清單,以及合格方准畢業的評核試,三管齊下去啟導學生,絕不兒戲。下課鐘聲總會響起,但范凱傑相信:「課程的整體意義,是大家親身接觸《國安法》的一個開端。」

文:李家翹 圖:黃冠華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正式公布實施,成為香港適用法律的「新成員」。其實早在《國安法》「出世」之前,范凱傑已持續多年為不同學校、社福機構提供培訓和法律講座:「因為我的背景和基礎,自自然然地,很多機構便會率先邀請我,去為同事、服務使用者、學生去講解《國安法》。」

具多視角刑事檢控經驗

2013年的大律師認許儀式上,范凱傑(中)由譚允芝資深大律師、羅敏聰資深大律師動議。
2013年的大律師認許儀式上,范凱傑(中)由譚允芝資深大律師、羅敏聰資深大律師動議。

有別於本港大部分法律執業者,通常都只有私人市場執業經驗,范凱傑2013年正式獲認許為大律師,在私人執業之前,曾經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和民事訴訟組工作。他自信在律政司的相關經驗,對他教授《國安法》課程很有幫助:「尤其是當年在刑事檢控科,會在整個刑事案件裏面,由提供法律意見到做檢控決定的階段,直至『落場』在庭上擔任檢控官,這些角色和經驗,都豐富了我在刑事法律方面的視角。」

范凱傑獲浸大「睇中」,邀請講授《國安法》課程,他形容與之前參與的培訓有很大分別:「浸大雖然只是通識課程,亦無學分,但一開始與校方商議課程形式時,已很清楚除了聽課之外,亦需要有評核部分。」

學生畢業前須完成課程

在2019年,范凱傑帶領青年法律實習計劃,獲港澳辦鄧中華副主任接見。
在2019年,范凱傑帶領青年法律實習計劃,獲港澳辦鄧中華副主任接見。

范凱傑事前用了個多月時間備課,按課程的「學習目標」(Learning Objectives)設計教材及評核題目,期間從未受到浸大干預。他笑說,今次工作比較輕鬆:「其實早幾個月前,在唐英傑案判決之後,我擬定的第一個關於《國安法》的法律課程,就是今次浸大的課程。」

唐英傑案被部分人形容為《國安法》的「第一滴血」,范凱傑則視之為《國安法》第一個清晰、有法律指引的案例:「起碼有些口號(例如涉案的「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法庭已裁定是有能力(Capable)在某些情況之下去展示、使用,可以構成分裂國家的意圖。這些都是很清晰的法律,可以在浸大課堂上與學生分享。」

浸大早前將國安教育列入「聯通課程」(即聯合通識課程),全名為「國家安全法教育」(National Security Law Education)。今年起,入讀浸大的本科生,均須在畢業前分批完成這一堂國安教育課。新學期10月首課,有百多名學生上堂,當日范凱傑備課充足,在課堂上播放了超過200頁的Power Point投影片。

借未判案件探討法律風險

然而,當范凱傑教授完第一堂課後,外間批評聲音隨即接踵而來,有學生質疑堂上部分例子牽涉未審結的案件,有「未審先判」之嫌;甚至有人將上課情況偷拍並放在網上「公審」,將范凱傑的背景履歷「起底」。

面對這些批評,范凱傑認為不太合理,因為他列舉未審結案件的事例,只是想說明「法律風險」管理,與討論唐英傑案角度截然不同:「我是教學生,除了《國安法》案件真的去到法庭審訊、證人上庭作供以外,究竟執法部門去進行調查、執法的時候,有甚麼法律基礎去做?律政司又有甚麼基礎去進行檢控?」

范凱傑相信,借用一些法庭未正式判定的例子去做教材,有助年輕人清楚認識,某些行為存在法律風險:「放在浸大這課程來說,其實校方安排這課程,或者我願意接受邀請去教,都是想年輕人可以清楚那條法律界線,尤其大家經常就《國安法》條文有不同意見、揣測、懷疑,我覺得今次是個好機會,為年輕人釐清《國安法》。」

范凱傑舉例,警方作出拘捕的證據門檻是「有合理懷疑」某人干犯罪行;進而到律政司提出檢控的標準則是「有沒有合理定罪機會」;至於法庭刑事審訊的定罪標準,則是更嚴格的「毫無合理疑點」。

讓學生均衡涉獵不同範疇

范凱傑以簡報圖片各學生面授,有學生將課堂情況發布網上。
范凱傑以簡報圖片各學生面授,有學生將課堂情況發布網上。

在兩小時課堂,甚至是更有限的時間內,范凱傑除了要講授干犯《國安法》的法律風險之外,其他範疇如:《國安法》各個層面包括法理基礎、《國安法》對人權法治的保障、《國安法》四個主要刑事罪行的實質操作等等,這些都會花時間在課堂上一一向學生講解。

范凱傑相信,讓學生「均衡」地涉獵各個範疇,有助學生全盤、準確、全面理解《國安法》:「實施至今一年多,相信部分市民大眾對《國安法》在香港實施的法理基礎、原委,都未必準確掌握。所以,在課程中先講解憲制基礎、法律制度、法律來源、《基本法》、《憲法》,一路去深入去探討《國安法》,是有必要的。」

課堂只有兩小時、卻需要播放多達200頁投影片,課後有個別學生反映,講授《國安法》的背景資料不足,堂上又缺乏討論及提問時間。范凱傑同意,受限於課堂時間,所以只能教授《國安法》的「最重點」,他希望大家明白:「兩小時的大課(Lecture),我的看法只是一個『啟導、概覽』的作用,讓同學在面授課程中對《國安法》各方面有概括了解。」

兩小時授課,由香港開埠歷史談起,到1997年國家在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又由比較重要的《基本法》條文,到《國安法》條文,再由已判的案例,到律政司正展開檢控工作的事例等等,范凱傑形容課堂猶如給予學生一幅「鳥瞰圖」,看看有甚麼重點是大家需要特別留意,所以那兩個小時的課「一啲都唔兒戲」。

授課之外有閱讀清單及評核

浸大將國家安全教育課的課程大綱上載網站,供學生參考。
浸大將國家安全教育課的課程大綱上載網站,供學生參考。

再者,他指兩小時的課只是整個《國安法》課程的一部分:「另外亦有閱讀清單(Reading List)讓同學去自修,當中必然包括《基本法》全文及《國安法》全文。」之後學生還需要通過評核考試,才算完成課程,符合畢業其中一項條件。作為導師,范凱傑強調學習要循序漸進,不要期望倚靠這短短兩小時的課程便能完全消化:「就算你評核試合格了,又是否等於你可以『嘭』一聲、一步登天,會識晒《國安法》?會變專家?」

范凱傑說,當學生上完《國安法》課堂後,須在30日內登入他們的網上帳戶,進行課程評核,在30分鐘限時內回答20條多項選擇題,要答對15條(即75%)才合格;若不合格便必須重考通過才准畢業。評核的題目都由范凱傑親自設計,採用選擇題而非長題目,是因為選擇題總有一個答案最客觀正確,可減少爭議。

范凱傑重申,評核問題並不兒戲,雖然都是多項選擇題,但部分基本題目針對學生有否讀過《國安法》重要條文;部分是「你有讀過,你就一定識答」,但如果偷懶沒有讀過原文,「就算你是律師,你都一定不懂得答」。另有一些情境題,就是要考學生在某些處境上,一些法律該如何應用,他舉了一個類似例子:「Ms Naughty(頑皮小姐)在通訊軟件Telegram群組中發訊息呼籲堵塞鐵路,藉此阻止市民上班,從而迫使政府落實普選,她觸犯了甚麼罪行?(A)煽動分裂國家;(B)顛覆國家政權;(C)恐怖活動;(D)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范凱傑指不少學生即使上完堂亦會答錯,他笑說:「學生是否『啃掉』全本《國安法》便可以滿分?不會這樣容易。」

認識本港法律制度人人有責

范凱傑小檔案
范凱傑小檔案

談及對學生的要求是否太低時?范凱傑反問:「是不是要求全部答案正確,就能確保他們完全了解《國安法》?」他強調很多學生都是上堂時才初次接觸《國安法》,本身並非專業法律學生,而這個評核本身亦非甚麼專業考試,又不帶GPA學分:「考試不是過了75分門檻,就頒發『《國安法》專家』資格給年青人。」評核着重的是提供學習成果指標,課程着重的是啟導大家去正確認識《國安法》。

法律絕對不是萬能,但活在同一個法治社會,即使有良好的規則、制度、典章,當中的原則仍要靠大家去運行出來。一路走來,范凱傑不忘提醒市民大眾、學生和自己:「法律,本身就不應該局限於法官、律師、法庭的專利,大眾市民都應該認識自己地方的法律制度,才可做到推動法治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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