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日前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後,漏夜乘機離港赴土耳其轉飛英國,有畏罪潛逃之嫌。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夏博義極速「走佬」顯示現行法律有漏洞,應盡快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加入間諜罪,完善維護國家安全。
雖然夏博義已離港,但其所屬的英國律師行「Doughty Street Chambers」早前卻宣布,擬派出立場反華的御用大律師加拉赫(Caoilfhionn Gallagher),帶領國際法律團隊來港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辯護。該律師行中人過往曾多番公開「聲援」黎智英,被指與黎的關係千絲萬縷。
黃國恩:夏博義行為可疑 極可能是間諜行為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夏博義急不及待「走佬」,顯示《港區國安法》的震懾力,而他是「身有屎」抑或有其他原因,相信他心知肚明。他指出,夏博義有鮮明政治背景,是英國政客及議員,卻在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隱瞞身分,成為公會主席後又經常攻擊香港法治,行為十分可疑,除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外,亦極有可能是間諜行為,須加強有關法例以維護國家安全。
黃國恩亦指出,據悉夏博義所屬的律師行正準備為黎智英辯護,但黎智英在港資產既已被凍結,高昂的律師費從何而來。如果黎不需要花費高額律師費即可請到有關律師,將令人質疑他們屬同一利益集團,當中或有人在合謀、協助、資助他人違反《港區國安法》,或是西方勢力從更高層次指使統籌、協調破壞中國的國家安全,冀香港警方作出更深入及徹底的調查。
葉俊遠:或有外國代理人干預港司法制度
香港中律協理事、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表示,夏博義所屬英國律師行準備派出大律師加拉赫為黎智英案件辯護,令人質疑有關操作反映有外國代理人,利用所謂捍衞人權、新聞自由等伎倆,企圖營造國際輿論以脅迫法庭,目的為營救黎智英,粗暴干預香港司法制度,並進一步為西方反華力量造勢。
馬恩國:促查英律師行是否涉合謀犯罪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表示,夏博義的個案顯示,香港法律界內有人勾結西方勢力,又或為西方勢方派來擔任代理人的工作,促港府未來須加強有關間諜罪行的立法工作。他續指,若夏博義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其律師行或律師行成員則屬同一利益集團,亦有違反《港區國安法》之嫌。
對於有關律師行擬派員為黎智英辯護,馬恩國強調根據現行規定,通常涉及的案件獨特,而香港缺乏相關律師,才能聘請海外律師來港,並非「話來就來」,法庭有嚴格的把關程序。而黎智英案並非罕見,香港絕對有合適的法律界人士,擔任黎智英的辯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