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廳交流會須重質素輕形式 新型行政立法關係邁出步伐

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的「前廳交流會」建議,今早(13日)舉辦首場活動,李家超身體力行,率領3位司長、3位副司長,以及特首辦主任,上午9時到立法會與議員們會面交流。「前廳交流會」是李家超構建新型行政立法關係的重要舉措,有助於逐步建立起行政主導體制之下,行政立法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的關係。這一機制才剛建立,仍有待進一步深化完善,除了交流的形式之外,應更注重交流的質素,行政和立法機關都須逐步適應新機制,讓新機制發揮功效。

上午舉行的首場「前廳交流會」,分為3個時段,特首及正副局長分別與地區直選、功能組別及選委會界別議員會面,每節25分鐘。會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與李家超一同會見記者。梁君彥表示,交流會的效果很好。李家超亦指出,對首次交流會很滿意,氣氛良好,很坦誠,議員們提出了實際問題,有信心這一機制將來發展得更完善,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令市民整體受惠。
李家超表示,在行政主導之下,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之後,行政立法關係可以推上新的台階,透過溝通交流,增進互相認識,達至互相配合。他更指出,行政主導中含有主動的元素,要主動性地建立常設機制,按既定方式展開良性互動。他期望,這次「前廳交流會」是新起點的第一步,將來仍可不斷發展。

出席交流會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會後表示,歡迎今次的交流會,令立法會可以更好發揮監督政府及配合政府的工作。

依照《基本法》須各自履行職責

如何建立良好的行政立法關係,這是回歸25年以來,歷屆特區政府都十分重視,但一直未能處理得好的問題。而這一問題,對特區管治十分重要,必須要建立起健康良性的行政立法關係,才能讓提高施政水平。國家主席習近平「七一」重要講話中提出的「四個必須」,明確指出,特別行政區堅持實行行政主導體制,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責,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新一屆政府,比往屆有更好的條件解決好行政立法關係的問題,而李家超提出的「前廳交流會」機制,則是建立新型行政立法關係的重要一步。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之後,立法會內已不再有為反而反,甚至惡意破壞立法會秩序,惡意阻礙政府施政的反中亂港勢力,但是,如何才能建立起行政主導體制之下的良性行政立法關係,仍然需要有創新思維,要有積極有效的機制。

總結過去的經驗,建立良性的行政立法關係,首先要從建立良好的官員與議員間的關係開始,而官員與議員的良性關係,則須由良好的溝通交流開始。政府官員須更好地掌握社情民意,政策須更貼地,要更好地回應市民的呼聲,立法會議員則須更好地了解政策的初心、用意,宏觀的規劃,以及遠景目標。

不能變成官員議員把酒言歡場合

「前廳交流會」機制將官員與議員間的交流溝通,設為固定機制,有利於官員和議員之間的溝通,促進兩者的互動和互信,有利於建立起良性的行政立法關係。但是,這一機制要充分發揮其功能,則仍須立足於行政、立法機關必須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各自職責的基礎上,而不能變成官員議員們把酒言歡、閒話家常的場合,官員須用好這一機制,主動向議員釋述政策的思路、理念,議員則須堅守自己的職責,充分反映民意,協助政府緊貼民意。

「前廳交流會」機制才剛建立,在逐步推動落實的過程中,仍須進一定完善。從首次交流會後議員的回應看,這一機制只是開了個頭,總體上的感覺,仍未脫離過去議員們見官員,單方面表達訴求,甚至仍有議員存在借機做騷的味道,舉例而言,個別議員仍帶着道具參與交流會。如何才能提高交流質素,促進新型行政立法關係,則仍有待官員和議員們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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