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香港人蛇於2020年8月乘船企圖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10人已先後由內地移交香港。當中被告之一的喬映瑜昨日(22日)在內地刑滿返港後,即被警方拘捕及起訴管有危險藥物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兩宗案件原定今(2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但被告須接受隔離檢疫,未能出庭。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若屆時被告仍未能完成隔離檢疫,將准他順延至9月6日或更早可行日子而出庭應訊,期間被告交由懲教看管。
喬映瑜在廣東省女子監獄服刑完畢後,昨日上午11時許由內地移交香港,她黑布蒙頭、戴上手銬,由警員押送步入天水圍警署。喬映瑜因涉及2020年初上水製造炸彈案而被通緝,返港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會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製造或管有炸藥」把她拘捕。消息稱,警方國安處會調查12人的偷渡計劃。
而喬映瑜的家屬透過在Facebook社交專頁「12港人關注組」表示,喬映瑜精神不俗,感謝各界兩年來的關注和支持。家屬現時沒有、亦無意眾籌,並已為喬映瑜安排代表律師。
案中被告喬映瑜(35歲),報稱無業。控罪指,喬映瑜於2020年1月至8月23日期間,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具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或一連串作為,即協助自己與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另一案的控罪指,喬映瑜於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104號至116號利民大廈某室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警方則表示,該名35歲女疑犯涉嫌製造爆炸品案件方面,警方會先索取律政司意見,不排除會加控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