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用大狀來港抗辯 律政司上訴遭駁回

壹傳媒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日前黎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其後不服上訴,今日(9日)遭上訴庭駁回,並下令律政司需支付是次上訴訟費。

黎智英獲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
黎智英獲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網上圖片)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網上圖片)

黎智英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其中黎及3間公司不認罪,案件將於121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高院上月頒發許可,讓黎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他就本案抗辯。律政司早前不服決定,於上月底入稟提出上訴,案件以書面形式處理。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今頒發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原本決定,並下令律政司需支付是次上訴訟費。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早前指,考慮到平衡維護國家安全和保護言論自由的議題極其困難、本地資深大律師檔期不合等,認為引入富有經驗的著名海外刑事及人權法專家加入本案完全符合公眾利益,故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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