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135日】控方質疑黎智英與「勇武派」同一陣線 黎:同一立場自然會叫「手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9日)踏入第135日審訊。控方指黎於 2020 年 1 月《國安法》生效後仍撰文提及「光時」、「五大訴求」等口號,等同同意這些口號,但黎否認。控方又指黎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質疑他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黎解釋「同一立場自然會叫大家做『手足』」,又解釋用這個稱呼只是貪圖方便。案件下午續審。

黎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文匯報)
黎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文匯報)
控方指黎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質疑他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中新社)
控方指黎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質疑他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中新社)

控方展示黎於 2020 年 1 月 5 日的專欄文章《2020 和勇繼續一起撐下去》,指標題由黎挑選,黎同意。控方指黎於 2020 年 1 月撰文提及「光時」、「五大訴求」等口號,問黎是否同意「光時」口號?黎指,當時他沒想這個問題,又指這口號當時經常在示威場合出現。

控方問,黎當時沒有參與示威,但黎將自己與叫喊「光時」、「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的人連結在一起?黎同意。控方問黎是同意這些口號?黎指當時沒有想,又指當時整個環境都是圍繞這些口號。法官李素蘭追問黎是否同意這些口號,法官杜麗冰亦指,黎在文章寫下口號,一定有想起口號,或是口號深植他的腦海。黎多次重申當時沒有想這些口號是正確還是錯誤,僅指這些是常用口號。控方續指,黎當時同意「光時」口號,即使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同意;黎一概不認同,指知道口號在《國安法》生效後屬非法。

控方又指,黎在文中意圖指控警察喬裝示威者,破壞商店以製造暴亂。黎否認,指他是提出問題,不是肯定。控方指,黎試圖煽動對警察的仇恨?黎不同意。

黎智英供稱,並非所有「勇武派」均是暴力派,但他不會認為「勇武派」不使用暴力時便是和理非,只是認為「勇武派」只是年輕前線示威者的統稱。黎智英形容自己是和平非暴力派,控方指黎在其專欄文章中稱呼「勇武派」為「我們的勇武手足」,質疑黎是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黎回應:「你知道我並非『勇武派』,但同一立場自然會叫大家做『手足』」,又解釋當時「和勇不分」的理念盛行,而他使用「手足」來稱呼「勇武派」只是貪圖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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