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2 日審訊,控方指黎智英為美國而非香港爭取利益,黎智英否認。控方亦於今日完成歷時24日的盤問,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則指,有部分範圍需要覆問,申請將案件押後至周三(5 日)續審,預料覆問需時一日。

控方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7月中傳給Mark Simon的訊息,表示前國務卿蓬佩奧助理Mary Kissel就美國跟香港斷絕聯繫問黎看法,黎智英回覆稱,認為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是正確做法,因為透過關閉香港這個窗口,可更容易迫使中國接受美國的要求;訊息又指,制裁中國能阻止壓制香港。
控方指出,黎智英知道Mark Simon會將訊息轉告Mary Kissel,即黎是直接要求制裁中國。同時,黎希望美國終止香港特殊待遇的舉動延續下去。黎智英否認說法,認為他的訊息只是回答問題,而當時香港特別待遇已經取消,他沒想過延續。控方指,黎智英是在為美國而非香港爭取利益。黎否認,說自己是在為香港爭取自由。
控方又向黎指出指控,指黎在 2019 年4月1日至 2021 年 6月24日期間,連同《蘋果》 3 間相關公司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Mark Simon、張志偉、李兆富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涉案 161 篇文章。
控方續指,黎與上述人士透過 161 篇文章,意圖引起對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憎恨、藐視或不滿;意圖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行政的不滿、憎恨及藐視;意圖煽惑他人不守法,黎辯稱不同意,「一派胡言」(Totally Rubbish)。
針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黎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日本眾議院時任議員菅野志櫻里、英國金融家布勞德(Bill Browder),串謀請求外國機構或人員,對香港特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黎指「我不認識李宇軒」。控方問,黎只需回答同意與否。黎稱不同意,「你不能捏造事情」。法官李運騰向黎表示,他的代表律師會在結案陳詞處理。控方指,黎與陳梓華等人的協議,於 2020 年 1 月形成。黎稱不同意、沒有協議,指控方捏造。
法官李運騰亦關注,控方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牽涉李兆富,但李兆富沒有撰寫文章?還是控方將 Twitter 帖文計入 161 篇文章之中?控方指,Twitter 帖文不是 161 篇文章之中,是與黎心態有關。法官李運騰問表示這是陳詞事項之一,即李兆富為何牽涉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指,屆時會就此作出陳詞。
控方其後指完成盤問,向黎說「Thank you Mr Lai」,黎亦稱「Thank you」。
控方完成盤問,之後會輪到辯方覆問。辯方希望周三(5日)開始覆問,預計需時一日,獲法庭批准。辯方另確認,沒有其他辯方證人需要到證人台作供。完成覆問後,法庭會處理專家證供、進一步同意案情等事宜。
法官杜麗冰又關注控辯雙方需要多久準備結案陳詞。控方指,「不確定我們是否需要去到 7 月」,若每方需時 6 星期準備,希望 6 月能夠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