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3日)續審訊,第5名從犯證人、法律助理陳梓華第4天接受辯方盤問。陳梓華承認,自己曾抱持僥倖心態,以為Mark Simon可助他離港,所以在與警方錄影會面落口供時,故意講假話以求跟黎智英等人撇清關係。
辯方提到,陳梓華早前供稱自己第4次見黎智英時,在黎智英車上,黎曾經表示希望陳梓華明白他並非不支持勇武。辯方問,陳梓華的錄影會面謄本中有否提過。陳梓華問,是否要完全一樣的句子。杜官稱不是,問陳梓華是否有相同意思的句子。
陳梓華稱,相關的內容可以在2021年4月28日下午的錄影會面謄本中看到。辯方展示謄本相關段落,顯示陳梓華稱當時黎智英指「唔理你係宣揚港獨嘅,唔理你係宣揚要保持一國兩制,總之係百花齊放,喺香港本土就要保持返個熱度,但係總之喺國際上面,就要統一口徑咁樣樣」。辯方指,該段文字中,沒有提到黎智英希望陳梓華明白他並非不支持港獨。陳梓華同意。
辯方續提到,陳梓華早前供稱在台北會面中,黎智英早已知道「攬炒巴」劉祖廸曾以反修例活動為主題在德國及英國愛丁堡等地方舉辦集會及遊行;劉祖廸表明願意與黎智英合作但需與李宇軒討論。陳梓華同意在他的錄影會面謄本中沒有提到。
陳梓華早前在審訊時供稱,2020年6月,他跟黎智英在壹傳媒大樓見面,期間兩人談到《國安法》,陳梓華認為要「褪」,避免倡議制裁。同年7月左右,他跟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傾談,期間談到李宇軒「好頑固」,想留在香港。陳梓華同意,他沒有在錄影會面中談到上述兩次對話。
辯方指出,之所以他沒有在錄影會面中講及,是因為這些講法不是事實;他謀求在判刑時獲得利益,才編造說法。陳不同意,強調事情有發生過,他討厭人利用謊言謀利益,因此想將事實說出。辯方又指出,很多東西是陳梓華在警方錄影會面謄本沒有提及,但是陳梓華在證人台上首次提出,陳梓華表示「我唔同意」。陳梓華堅持他在庭上的口供是其真實記憶,辯方則指,「你之前同意你不是一個隨時間流逝但記憶愈來愈好的人」,陳梓華回應:「我嗰時係話『唔一定』」。
辯方完成盤問後,控方展開覆問。對於陳梓華在盤問時承認,在與警方進行會面中曾說假話,包括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從沒指示他做任何事,控方問他講假話的原因。陳稱,當時仍抱僥倖心態,以為可以跟黎智英、Mark Simon、劉祖廸、李宇軒及「重光團隊」撇清關係,以為錄完口供離開警署,Mark Simon有方法安排他離開香港。
控方續指,陳梓華在2021年3月同意向警方提供協助,及至2021年4月28日進行錄影會面,其後亦再進行多次錄影會面。此時,辯方向法庭提出反對,表示關注控方的覆問範圍。
杜官指出,辯方盤問時有問及陳梓華成為控方證人前的供詞和錄影會面,而控方現時提及的4月28日錄影會面的謄本早前亦有提供給陳梓華。法官李運騰亦指,辯方盤問時有提到陳梓華被捕後錄取的供詞,亦就警方會見陳梓華的65個小時作出詳細盤問。
辯方同意有提及相關供詞的特定段落,但質疑控方覆問是否會超出盤問提及的範圍。控方則表示,辯方盤問時提及陳梓華向警方作出失實的說法,現時控方打算就陳梓華改變立場、向警方提供協助的過程進行覆問,亦釐清陳梓華後來向警方提供的說法是否屬實。法庭其後一度休庭,讓辯方閱讀控方準備的錄影會面謄本。
杜官另透露,不幸地因為其中一位法官有緊急醫療情況,聆訊今午將不會進行,案件押後至下周一(6日)不早於11時續審,屆時陳梓華將繼續接受控方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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