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91天】黎智英案控方完成舉證 今日續審作中段陳詞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已歷經90日審訊,控方亦完成舉證。案件於今日(24)續審,辯方將作中段陳辭,要求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左)與幼子黎順恩今早到達法院。(周文虎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左)與幼子黎順恩今早到達法院。(周文虎攝)
英國領事Calvin Duff在今早9時半前步入法院。(周文虎攝)
英國領事Calvin Duff在今早9時半前步入法院。(周文虎攝)
黎智英女兒黎采抵達法院。(周文虎攝)
黎智英女兒黎采抵達法院。(周文虎攝)
李偉琴(左)及黎采的表弟到達法院。(周文虎攝)
李偉琴(左)及黎采的表弟到達法院。(周文虎攝)
黎智英
黎智英

在過往90天的審訊裏,控方完成傳召所有控方證人,在舉證的尾聲更花了11天、播放共42小時的片段,以舉證黎智英在涉案時段的言論,並向法庭呈交經修訂的文件及證據列表,表示控方案情已正式完結。辯方呈交轉換涉案數碼化證據為辯方證物的書面申請,經各方商討後,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今日作中段陳詞。

案件早前預計黎智英一方將於79日進行口頭中段陳詞。經各方商討後,法官杜麗冰指,考慮到法官李運騰須處理另一宗案件,他只有79日有檔期處理本案,除非雙方有信心於一天內完成中段陳詞,否則可以於72425日進行口頭中段陳詞。控方及辯方表示可以配合檔期。案件遂押後至724日續審,法庭下令控辯雙方在指定日子呈交書面陳詞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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