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控方早前完成舉證,由雙方作中段陳詞。案件今日(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92日審訊,3名法官裁定黎面對的所有控罪表證成立,辯方須答辯。辯方指需要大約30分鐘確認指示,法官遂宣布休庭。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之後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法庭昨日(24日)聽取陳詞後,今日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
案件在表證成立後,預料會開展辯方案情,將傳召辯方證人,被告亦有可能出庭自辯。
被告為黎智英(76歲)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同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黎獨自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