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12月6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原訟庭)進行第104天審訊。黎智英在自辯12天後,昨日完成關於《國安法》生效前的事情之證供;到今天第12天作供,辯方大律師開始就《國安法》生效後之事件向黎發問。
《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晚上生效。黎智英表示,翌日早上起床閱讀過條文內容後,先後用WhatsApp 聯絡李柱銘、Mark Simon、李兆富和何俊仁,指「NSL(國安法)出咗,好嚴厲,打擊香港自由法治,好Sad」,李柱銘、Mark Simon與李兆富的想法都與他一樣。他亦傳WhatsApp給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提她「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黎更預先用英文撰寫了一篇《來自香港監獄的信》。該信已交予《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準備在被拘捕還押時發布。黎今天表示,那時已預計自已會被捕,不過他之後改變主意,要求不要把該信發表。
在《國安法》實施翌日,李兆富用 WhatsApp聯絡他,提出不再管理他的Twitter帳戶,希望由其他人管理。李稱已和Mark Simon 談過,Mark Simon說會找人。黎將李的訊息轉發給 Mark Simon,Mark Simon 回覆稱李對於別人知道是他管理黎的 Twitter感到不開心。不過黎今於庭上指,其 Twitter 帳戶由李兆富管理是「公開的」,一起工作的員工都知,黎並無將之視為秘密。在李停止管理其Twitter後,黎智英改為要求陳沛敏提供在Twitter發文的資料。他表示,在《國安法》生效前,其Twitter不時提及制裁,但《國安法》生效後便沒有再提,因他認為如仍繼續講制裁,實在跟自殺無異。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