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130日】被揭連繫外國組織「IPAC」 法官質疑黎智英的「四不」回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月7 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原訟庭)繼續第130天審訊。下午控方舉出訊息紀錄等大量文件證據,指證黎智英在2020年中,與外國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簡稱IPAC)緊密連繫,並動用《蘋果日報》協助宣傳。而黎智英就堅持他「不知道、不在意、不熟稔、不記得」此組織及其成員,是到受審才知道「IPAC」是甚麼。

黎智英聲稱對《蘋果日報》的專欄無甚興趣。
黎智英聲稱對《蘋果日報》的專欄無甚興趣。

控方指陳梓華作供時說過,在2020年6月16日的會面中,黎智英曾問陳為何不參與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指IPAC相當重要。黎表示這說法非事實,他根本不知道IPAC這名字,直至受審才首次聽聞。控方於是展示IPAC顧問、兼外國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在同年5月發給黎智英的WhatsApp訊息。羅傑斯在訊息中向黎介紹新成立的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問黎可不可以將他的電話號碼交給其創辦人裴倫德。黎智英表示同意。

面對控方白紙黑字的證據,黎智英回應表示他當時沒有把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聯想到IPAC,又指他有看過羅傑斯的訊息,但覺得不重要,沒有記住內容,再重申對IPAC沒有印象。控方於是再展示黎智英在同年8月一篇轉發羅傑斯文章的Twitter帖文,其內容更標示了「IPAC顧問羅傑斯撰寫」。至此黎智英仍然堅持他不認識IPAC,及不知羅傑斯是IPAC顧問,當時只認知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帖文是徒弟李兆富發出。控方再指出,之後裴倫德傳訊息給黎,內容包括題目寫着「IPAC」的文件,而黎又曾親自致電與裴倫德通話,黎仍堅持他與對方不熟,不在意對方發出的文件,亦沒有記住對話內容。

《蘋果》做大IPAC消息 黎稱無留意內容 法官質疑:難道寵物廣告也大做?

法官李運騰質疑,紀錄顯示黎智英與羅傑斯兩人有不斷討論IPAC的事情,現在黎卻稱自己不知道IPAC又不認識裴倫德。黎智英只好承認有與裴倫德通訊息,不過「並不熟稔」。此外,控方提到《蘋果日報》亦有協助推廣IPAC,發布與IPAC相關資訊。法官杜麗冰聞言後亦質疑,如果裴倫德向黎傳送寵物廣告,黎又是否會放在顯眼的版位協助宣傳?

黎智英回應表示,每當裴倫德向他傳送一些有關IPAC的文件、網址連結等,他也沒有閱讀,而是直接轉發予《蘋果日報》下屬,讓他們決定是否發布或登報,也不會免費協助登廣告。法官李素蘭再質問黎,是否仍堅持自己不知道甚麼是IPAC,又不知道《蘋果日報》曾發布有關IPAC的報道?黎智英承認。不過黎最終亦同意,IPAC與他的理念及目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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