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133日】要求《蘋果》總編「盡快」出新聞 黎智英稱是「建議」非指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天(2月12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進行第133天聆訊,黎智英繼續接受控方盤問。下午黎智英在被盤問下改變說法,同意除新聞外,亦有向《蘋果日報》英文版的同事推介評論文章,「建議」將文章譯成英文刊於英文版。不過他堅持這不是對同事作出編採指示。

黎智英同意他有向《蘋果》英文版同事推介新聞及評論。
黎智英同意他有向《蘋果》英文版同事推介新聞及評論。

控方繼續就《蘋果日報》英文版的編採事務盤問黎智英,指黎多次就文章選材等方面,向《蘋果》員工發出編採指示。控方舉例,指《蘋果》英文版在2020年8月發布一篇關於美國與伊朗及伊斯蘭國關係的報道後,黎便向總編輯馮偉光發訊息,表示此類新聞沒有必要報道,認為應專注報道中國新聞。黎智英不同意這是編採指示,指英文版資源有限,僅是基於商業原則提出「建議」。

稱只關注新聞 被盤問下認有向《蘋果》英文版建議評論文章

此外,黎智英亦會把中文新聞報道傳給馮偉光,問馮英文版有無該新聞。馮回答說沒有後,黎便說「請盡快」。黎稱他只是把自己覺得有趣的新聞傳給對方,不認為是「指示」馮刊登甚麼。他說在英文版成立初期,他會提議甚麼新聞適合發布,到後期已逐漸減少至最後完全停止。

今早黎智英曾說,他只關注英文版的新聞,對熱話或評論文章興趣不大,不記得會否推介評論文章予英文版翻譯刊登。控方在下午就指出實例,指他在2020年6月曾發訊息,指可以翻譯當日潘小濤、李平(楊清奇的筆名)和抗爭者的文章,質疑黎先前的說法不實。黎確認他確有發出有關訊息。

另外,控方又展示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在2020年6月4日發給黎的訊息,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團隊向「天安門母親」頒發「國際勇敢女性」特別獎,希望《蘋果日報》作報道。黎於是詢問副社長陳沛敏,陳回覆指已有報道。黎於是再把訊息傳給張劍虹,着張將報道放入英文版。控方向黎指出,《蘋果》盡其所能將這篇新聞「做大」,對此黎表示同意。本案將於下星期二(2月18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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