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違《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案,今日(3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庭上披露《港區國安法》生效前,黎智英曾稱《蘋果日報》要靠員工繼續堅持,「攞住良知去做」。到《港區國安法》實施翌日早上,黎傳訊息給張劍虹,說見到《國安法》細節「嚇咗一跳」,叫張「不用魯莽」。
張劍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他戴着黑色長方框眼鏡,白髮後梳三七分界,身穿深藍色羽絨褸。
庭上播放一段黎智英在2020年6月18 日、《蘋果》25 週年報慶上的發言片段,黎於片中指《國安法》生效後,要靠員工繼續堅持,「無人會迫你點樣去做,無人會使到你,會迫你做烈士,我只係要求一樣嘢⋯⋯你哋攞住對自己嘅良知、對社會嘅良知,我唔會叫你哋點樣去做⋯⋯《蘋果日報》到今日做到咁樣,係你哋造成嘅,唔關我事㗎吓。」片中傳來大笑及拍手聲。
在辯方重播片段後,張劍虹確認片中說「繼續堅持」的男聲是他,但他不同意「無人會迫你點樣去做」符合事實。至於黎說《蘋果》「到今日做到咁樣,係你哋造成嘅」,辯方指,黎意指《蘋果》是靠員工上下合作,靠記者、編輯所持有的核心價值去運作。張同意黎確實說過這句話,但強調「我同意個講法係《蘋果日報》上下一齊努力,但係都係黎生嘅領導同指導之下去造成」。
接着,庭上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即《國安法》生效翌日傳給張劍虹的訊息。黎智英當時說,見到《國安法》細節「嚇咗一跳」,「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用魯莽」。張劍虹今日指,以他理解,黎智英說「不用魯莽」,是叫他「小心啲」。由於不知道「紅線」何在,故《蘋果》編輯會格外謹慎。之後張等高層成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等群組,目的是避免觸犯法例,及與同事商討《國安法》的影響。
辯方提及高層之間曾經討論如何避免違法,例如張向主筆楊清奇查詢過往有否寫過關於對抗中央、推翻政府和顛覆政權的文章,楊稱「《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張指「出台前就不算違法」、「現在倡假新聞勢在必行」,楊再指「出台後連老闆都唔提」。
張續指因應法例,當時編採方面有不少改動,例如一則廣告刪減了「光復香港 世代革命」字句,改以另外8字代替,以及舉行《國安法》研討會討論「紅線」。張確認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曾在「應變小組」群組提出需否下架一些文章,包括戴耀廷所寫的〈真攬炒十部 這是香港宿命〉,最終管理層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下架。副社長陳沛敏亦提及政治組同事查詢應否將「閹割選舉」改用「完善」代替;他本人則提出不再用「武漢肺炎」的標籤。
張劍虹又憶述在2021 年 4 月底時探訪黎,提到《蘋果》形勢,就同事的擔心請示對方,特別指同事「擔心過唔到7.1,我哋係咪應該自己收檔呢」。黎當時回應指,「點解要自己執咗佢,不如做到佢畀人冚為止」,於是他繼續營運《蘋果》,「但係小心翼翼咁去做囉」。
張劍虹在2021年6月被捕,他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向法庭傳入誓章。庭上展示部分誓章內容,談到壹傳媒嚴格遵從編採自主原則,高層不會干預編採政策,張沒有以任何方式參與制訂編採政策,也沒有負責審視與案有關的文章。辯方指出,誓章內容與張庭上證供截然不同,是因為他想把罪責推到黎智英身上,以獲得減刑。張一概不同意,指自己只是負責傳達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張形容黎智英是老闆,「成個生意都係佢」,而張自己僅為「一個高級管理嘅打工仔」,因此上述「不會干預編採政策」的,並不包括黎智英。而以他理解,編採自主是指,編採政策不會受營運上的原因而影響。
案件延至明日(2月1日)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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