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22天】陳沛敏認為黎自佔中起「企得前咗」 《蘋果》多報道佔中因黎有親身參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違《港區國安法》中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案,下2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傳召第2位控方證人、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陳憶述最初加入《蘋果》擔任高級記者時,與黎甚少交流,直至2014年佔中起開始多了機會見面,黎在會議上亦會提到佔中,因他自己亦參與其中,而《蘋果》當時每日有報道關於佔中的新聞。

蓄瀏海與及肩短髮的陳沛敏,身穿米黃色樽領上衣及淺藍色外套,並戴上藍色口罩,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陳的丈夫、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坐在旁聽席,望向妻子。

陳沛敏確認,她在2021年6月17日因本案首次被警方拘捕,當時她任職《蘋果日報》副社長,而她其後獲警方保釋,直到同年7月21日再被捕及正式起訴,及後一直還押。陳沛敏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罪,她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境外勢力罪,而另一罪則存檔法庭,今天則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陳沛敏供稱,她在香港出生及接受教育,大學主修工商管理,畢業後曾在《資本雜誌》及《星島日報》工作,並於1996年加入《蘋果日報》任職高級記者一職,當時她主要負責本地新聞,「一路晉升,要睇嘅新聞可能就闊啲」 ,例如有機會協助國際新聞,舉例311日本地震等,但她任職副社長後就較少接觸國際新聞。

陳沛敏(右)指自己被捕後,認為《蘋果》應要結束,因擔心會否有其他同事被捕。
陳沛敏(右)指自己被捕後,認為《蘋果》應要結束,因擔心會否有其他同事被捕。

陳沛敏又解釋,她自2015年起擔任總編輯,但在2016年確診癌症3期末,要做手術、電療、化療等,所以請了7個月病假。重新上班後因身體狀況變差及擔心復發,她向張劍虹等上司請示,指自己承受不到總編輯壓力及責任,加上原來的副社長退休,因此她在張劍虹同意下,開始任職副社長一職,認為壓力比總編輯少。陳沛敏向控方確認,她約於2017年起任職副社長,直到被捕當日。

控方圍繞陳任職高級記者時的情況提問,控方問當時她會否形容《蘋果》是政治性的報紙,陳回應指,《蘋果》的創辦人有「好鮮明價值取向,佢好支持香港發展民主同政制,同埋佢尊重自由人權呢啲價值嘅」,他亦同時着重市場是否支持《蘋果》,如娛樂新聞能否吸引讀者等。她不否認《蘋果》着重新聞娛樂性,但同時着重「揭發醜聞」的新聞,而她認為這類新聞都涉及公眾利益。

陳沛敏指她擔任高級記者時,與黎智英「無乜交流」、「無乜機會單對單傾偈」、「唔係見過好多次」,她亦解釋「我哋做記者通常要外勤出去採訪」。陳沛敏續指,她在升任總編輯前曾擔任2至3年副總編輯。

黎智英積極參與2014年違法佔中,之後越企越前。
黎智英積極參與2014年違法佔中,之後越企越前。

控方問到在2014年、當年發生「佔領中環」事件,當時身為副總編輯的她有否多了機會親身見到黎智英。陳沛敏指「多咗機會」、「可能係一啲會議囉」,指黎智英會「講一啲佢嘅經營理念」,有一段時間黎智英很注重發展網媒,「可能佢有一段時開覺得紙媒已經開始沒落」、「好多時要我哋諗啲新聞畫面、諗多啲動畫」,惟不記得開設「動新聞」的具體年份。

控方再問,陳如何形容當時有關「佔中」事件的報道?陳回應「報道數量多」。法官李運騰追問,「佔中」歷時數個月,《蘋果》是否每天都有報道?陳回答「可以咁講」。控方問及,當陳於 2014 年與黎開會時,會議有否提到「佔中」事件?陳答「可能有」,因為黎有親自參與這場運動,「試過一段時間成日去金鐘嗰度坐」,而「大家都係記者嚟㗎嘛,都會想報道,我都覺得我自己都係journalist(記者)。」

陳認為黎算是公眾人物,控方追問,在 2014 年後,公眾對黎的認知是否有否改變。陳指,「我會形容佢係一個幾多人識嘅人……一個傳媒老闆」,而同事之間會覺得黎在社會運動「企得前咗」。她認為黎智英在 2014 年前「無咁多國際上嘅人認識」,但 2014 年後則相對出名。

案件下周一(2月5日)早上10時續審,控方將繼續主問陳沛敏。法官叮囑陳沛敏仍在作供期間,不可與他人談及本案,亦不可閱讀與本案有關文件。

影片由天機HKWISDOM提供:
https://youtu.be/CppN1PADTcg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