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31天】《蘋果》7.1報道列舉「賣港罪人」 陳沛敏:反映黎對《國安法》看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日(22)31日審訊,亦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的第10天。陳沛敏確認《蘋果日報》在202071日刊文《撐惡法葬送自治 賣港罪人逐個數》,將前特首董建華和梁振英、港區人大代表、政府當時主要官員和行會成員等形容為「賣港罪人」,並在文中加入各人相片或畫像,目的是為了記錄香港《國安法》由醞釀到通過、過程中各人的角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1日審訊,繼續由《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証人身份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1日審訊,繼續由《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以從犯証人身份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控方展示2020年7月1日《蘋果》題為《撐惡法葬送自治 香港罪人逐個數》的報道。陳沛敏確認,報道寫有「港區人大㩒掣」、「左派打手發功」、「建制派發言力谷」等字眼,提及不同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陳說,報道目的是想記錄相關人物,在《國安法》醞釀、通過到生效期間,所扮演的角色。這報道也反映黎智英對《國安法》的看法。就着通訊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陳沛敏指,傳媒機構當時不知道「紅線」如何劃上,擔心有較敏感的討論,而當時有人質疑WhatsApp私隱保障問題,加上Signal可以設定訊息消失時間,故群組由WhatsApp轉往Signal。

控方又展示該Signal群組的信息,顯示群組的自動銷毁信息功能設定為6小時。法官李運騰關注銷毁功能是統一設定,抑或每位成員可以各自設定,陳稱不肯定,因「太耐無掂過手機」,已經「超過兩年半無用呢個通訊軟件」,但指「印象中」Signal可讓用戶各自設定銷毁時間。

控方續展示《蘋果》報道7月1日《國安法》示威的文章,包括在7月1日當天翻譯成英文的網上新聞。陳沛敏確認網上版的記者出外採訪示威,撰成報道,英文版會揀選部分報道翻譯成英文;7月2日,《蘋果》實體報紙刊印《警「攞正牌」濫暴屢傷無辜》等文章,報道前一天的示威。黎智英同日在社交平台Twitter(現稱X)發布該頁報章的圖片,附以文字描述「一條『法例』需要利用警暴來彰顯其效力,讓我們嘗到在共產黨管治下過活的滋味」。陳沛敏庭上稱,不知道黎在Twitter發布《蘋果》報道。

黎智英在7月3日向陳沛敏發信息,表示「Simon Lee已通知不能再為我處理Twitter,請你幫忙盡量每天給我些料上Twitter」,又稱「沛敏,好X鍾意你今日篇野!」陳回覆「Thanks」。陳在庭上確認,「Simon Lee」是為黎管理Twitter的專欄作家李兆富,不清楚他為何或何時沒再替黎管理Twitter。

控方續呈遞《蘋果》文章,提到利世民(李兆富)因應《國安法》決定「封筆」,黎亦不好意思再找李管理其Twitter,形容「國安法震懾之下找個人處理Twitter都難,肥佬黎都幾大鑊」。陳稱不記得看過此文,亦不記得最後一次在壹傳媒大樓見過李兆富的時間。

控方又展示2020年7月4日《蘋果日報》A12一周熱話版面,刊登了中國金融學者賀江兵撰寫的評論文章《美國的二級金融制裁有多狠?》,文章內容與制裁相關。陳沛敏指該版面為論壇版,亦是由楊清奇主理,「當時楊清奇無解釋到點解揀呢個主題」,又指楊清奇當時沒有「特別走來搵我同我講點解用呢個主題」。而黎智英在《成敗樂一笑》的專欄亦曾提及制裁行動。她指一般每周開會,楊清奇或論壇版代表會談及下周會「做咩題目」,大家一般便會提出意見。陳沛敏又稱她無參與挑選社論和評論版作者,但以其觀察,獲選作家對制裁的取向一般為正面支持,她只曾推薦一位熟悉政策和議會的前《有線電視》記者給楊。

法官李運騰提出2020年7月4日《蘋果日報》A12一周熱話版面上下圖片,顯示了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示威者舉牌指:「唔要人工島」、「燒$人工島」、「林鄭離晒譜」等,版面中央標題為「國際棋盤上的香港」,李官問陳沛敏這些造圖是否反映《蘋果日報》立場,陳沛敏則指《蘋果日報》美術部設計頁面布局時智把版面主題拼貼,「揀想要要同版面主題相關,未必係(《蘋果日報》)立場」。

最後於早休前,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澄清陳今早供稱一旦Singal開啟信息自焚功能,該信息只會在開設功能的用戶的手機上消失,指根據控方專家證人、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早前的證供,信息在每個人的手機均會消失。法官杜麗冰表示她有用Signal,但從沒使用該功能。辯方另提醒控方提問時小心用字。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