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36天】對非和平手法抱持諒解態度 陳沛敏:黎智英不想反修例運動消失或停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1日)續審,《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第15日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

辯方完成盤問,控方展開覆問。陳沛敏提到,黎智英2019年後同意「和勇不分」,對非和平手法抱持諒解態度,如7.1衝擊立法會事件,黎智英會指示訪問暴力示威者的心聲,令公眾諒解。以陳沛敏理解,黎智英是不想反修例運動消失或停止。

陳沛敏供稱,黎智英指示訪問7.1衝撃立法會的示威者心聲,令市民諒解事件。(中通社)
陳沛敏供稱,黎智英指示訪問7.1衝撃立法會的示威者心聲,令市民諒解事件。(中通社)
陳沛敏(右)指,靠同事自己的意識去維持編採自主。
陳沛敏(右)指,靠同事自己的意識去維持編採自主。
陳沛敏說,以她理解,黎智英不想反修例運動停止或消失。(中通社)
陳沛敏說,以她理解,黎智英不想反修例運動停止或消失。(中通社)

控方覆問時提到,陳沛敏曾稱黎智英在2019年前一直提倡和平示威陳指黎在2019年後對非和平手法會抱持諒解態度,她舉例指當7.1衝擊立法會事件發生時:「佢(黎)俾我嘅指示,我理解為佢唔想個(反修例)運動消失或者停止,所以佢對於衝擊立法會的非和平示威者,會叫我哋訪問多啲佢哋嘅心聲,令公眾諒解和明白佢哋點解咁做。」

供稱當時示威者之間有個口號和勇不分,即團結意思,而由於黎智英對反修例運動有堅持,故黎也同意「和勇不分」的想法她亦會按黎的想法行事。

控方指,陳沛敏曾就張劍虹要求,草擬《蘋果日報編採室約章》,公司審計用途。《約章》第4章《編輯室人員操守》的第13條指出:「甲方應堅守編業分離,新聞報道不得與廣告客戶內容混淆,若本報刊登廣告之編排形式有異於傳統做法,基本原則是必須足以讓合理的讀者辨識內容並非新聞」。《約章》201941日生效。

控方續指,《約章》第一章第5條指:「新聞報道秉持真實、公正、客觀、獨立原則,這並非等於把各方觀點、所有資料全部鋪陳出來,而是不受任何政治、商業、宗教或其他利益左右,力求呈現全面的事實真相,無所偏袒或畏懼,並給予受指控或牽涉的持份者,充分解釋交代的機會」。

陳沛敏指每間報紙的報道角道不同,但對於報紙的政治立場,報章應只「可以在《社論》討論相信邊套政治制度」,但新聞報道像《約章》第一章第5條所指,必須基於事實真相做新聞報道。陳沛敏強調新聞報道與評論會有所不同,舉例指「如果有人向論壇版投稿,作者寫佢嘅立場同佢個觀點,但新聞報道就係基於事實」。法官李運騰問及如何確保《蘋果》秉持編採自主,陳沛敏回答:「其實都係靠同事自己個意識。」

陳沛敏續供稱,20185月,泛民人士許智峯被捕,黎重視這則新聞,因為黎是泛民支持者。另外陳稱黎智英支持2019年「三罷」,當時有員工關注,可否行使「罷工權」,《蘋果》管理層認為,作為新聞機構,《蘋果》不可以參與罷工及不出版報紙。經商討後,管理層決定以頭版「開天窗」方式處理,以表達態度。

控方續就《國安法》生效後的訊息提問。控方引述黎於 2020 7 1 日向陳發送訊息,提及「看了國安法細節嚇了一跳⋯先要想好策略對付,不容魯莽。」問黎當時意指甚麼陳憶述當時黎的說法空泛,她認為是指報道敏感字眼、題目要謹慎一些

意大利神父前來旁聽。(朱先儒攝)
意大利神父前來旁聽。(朱先儒攝)
黎妻李韻琴獨自到庭。(朱先儒攝)
黎妻李韻琴獨自到庭。(朱先儒攝)
黎智英女兒黎采到庭旁聽。(朱先儒攝)
黎智英女兒黎采到庭旁聽。(朱先儒攝)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