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39天】楊清奇:黎轉發的文章如無問題一定刊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今日(6日)續審,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第3日以「從犯證人」身份接受控方主問。當時負責管理評論版的楊清奇供稱,因黎智英是老闆,由黎轉發給他的文章,如果無問題的話,即使黎自己並無看過,他都一定會刊登。

楊清奇稱,老闆黎智英轉發給他的文章,如無問題他都會刊登在評論版。(中通社)
楊清奇稱,老闆黎智英轉發給他的文章,如無問題他都會刊登在評論版。(中通社)
楊清奇指張劍虹(圖中)「無睇過篇文就話有好文章,就要出」,他認為「好遺憾」。
楊清奇指張劍虹(圖中)「無睇過篇文就話有好文章,就要出」,他認為「好遺憾」。

控方呈上3張楊清奇手機通訊軟件Signal截圖顯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20216月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等被捕後,同日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將他們從群組移除。由於該群組有自動刪除信息設定,故617日的信息已經消失。

控方亦展示一封由《蘋果日報》論壇自由撰稿人趙小華,20203月寫給黎智英的信件。上面有一張黃色告示貼,是黎智英寫給楊清奇,要求他過目信件內附上的一篇簡談習近平執政以來的風格文章。此外信上有一告示貼,寫上「李平,我沒看過他的文章,請過目是否有用。」

楊清奇指,當時黎智英將信及文章一併轉交給他,「因為係老闆轉過嚟,雖然佢話自己睇過,但轉交過嚟嘅文章,如果問題我一定出」,該文章標題和部分文字修改後發表在評論版上。又稱不只一次為黎智英處理文章,但次數很少。

控方展示201981日,張劍虹向楊清奇傳信息指「台蘋講壇也找到一些逆權運動的不錯文章,我們也可以採用」、「非常時期,有好多文章多點版位也是需要。請文宗加人給你便可。」

楊清奇在庭上表示,「逆權運動」文章是指2019年間的反修例運動,台蘋以「逆權運動」形容,報道角度是支持香港市民抗爭及呼籲國際社會關注。早在張劍虹聯絡他之前,香港《蘋果》已開始使用台灣《蘋果》的文章。

控方問以上信息中張劍虹的角色為何,楊清奇回應指「評論版係《蘋果》最細嘅部門」,只有他與另一名同事工作,即使「一天一版」的工作量已令兩人感到十分吃力,故當張劍虹表示想增加評論版版面,一定要增加人手。楊清奇續指「不過好遺憾啦,張劍虹睇過篇文就話有好文章,就要出囉。」至於人手安排則「乜都做過嘅後來,一樣係兩個人,一日一個版。」

楊清奇續供稱,他作為評論版主管,甚少出席「鋤報會」,因為評論版涉及作者個人意見,內容較少機會被員工批評。他指需出席每周一次的「策劃會」,因需在會上匯報每周六的評論版專題,「間唔中高層會畀指示或建議。」楊清奇又指,他從未見過黎智英出席「策劃會」,但如果黎智英或高層向他作出指示,他會跟進相關指示。

不願透露姓名的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人員到西九龍法院聽審。(周文虎攝)
不願透露姓名的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人員到西九龍法院聽審。(周文虎攝)
今早8時有約60人在西九龍法院外排隊。(張雨娜攝)
今早8時有約60人在西九龍法院外排隊。(張雨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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