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43天】楊清奇:要以《蘋果》立場為依歸選用文章 否則可能被炒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日(12)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43日審訊。本案認罪被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續作供,並首日接受辯方盤問。楊稱,編輯要採用符合《蘋果》立場的稿件,否則可能被炒。

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今日為第7日作供,並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資料圖片)
第三名從犯證人、前《蘋果》主筆楊清奇今日為第7日作供,並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資料圖片)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楊清奇,先問及基本原則。辯方問,楊是否同意民主是良善的,而極權是不好的?楊同意。辯方續問,而民主是包涵公平選舉、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楊一概同意。

辯方續指,楊作為論壇版負責人,在選擇文章時,須遵守數項原則,包括楊認為文章寫得好、遵守民主原則、市場經濟及不提倡港獨?楊確認。辯方問,這些原則是否由楊制定?楊回答,是沿用前任編輯的原則。辯方續問,楊在《蘋果》的同事亦持有這些原則?楊確認。辯方指,楊日常與同事溝通及交流期間,可感受到同事相信這些原則,毋須特別強調?楊指「唔需要日日去講」。

辯方指出,除了上述原則外,楊在選取文章及寫手時,可採取獨立的決定?楊指「唔係全部」。辯方問,即使不是全部獨立,但大部分決定仍屬獨立?楊指「我理解『採編自主』,唔係用百分率去形容嘅。」

辯方展示2019年9月的訊息,顯示黎智英說「李平兄,看了單偉健先生的文章後請回覆」,楊回覆說,該文章屬老生常談,「成1800字,又長又臭,都係玩自欺欺人」。楊清奇指,這只是部分對話內容,並非全部,但同意相關對答是坦白。

辯方再問,論壇版的寫手可自行決定撰寫的文章主題?楊表示,「唔係全部,有時(主題)由我同佢哋提議嘅」。辯方遂展示寫手高橋與楊在 2020 年 12 月的訊息,當中高橋指「下週還是要寫王毅發言與日本傳媒的無知無恥。請理解」。楊回應「選題和觀點,我們一般不會干預。但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就需要換作者。」針對訊息中「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就需要換作者」,楊在庭上補充,「好似黎生對我哋咁」,若編輯不聽從其指示,便會換人。

辯方再展示高橋與楊的訊息,當中楊向高橋提議跟進日本遵從美國制裁令的新聞,但高橋不同意。楊曾回應「我們一般不干預選題,寫不寫,如何寫,你自己決定。只是這個新聞,蘋果讀者關心,才提供給你參考。」 辯方續問,不干預寫手的原則,同樣適用於其他寫手上?楊庭上解釋,如果「講『係』啦,係唔夠準確嘅」,坦言「其實我都干預緊佢(高橋)嘅選題㗎啦。我都警告咗佢,如果唔係跟《蘋果》嘅立場觀點,我可能要換咗個作者。」楊續指,如果堅持採用不符合《蘋果》立場的作者,「到時被炒嗰個可能就係我,因為之前都有先例。」

楊說,《蘋果》讀者多有預期想讀到的文章,《蘋果》做法一方面照顧讀者口味,另一方面則堅持其政治立場及觀點。 辯方又舉例,如果文章提倡「港獨」,楊便不會批准刊登?楊同意。辯方再舉例,如文章鼓吹進行違法行為,楊亦不會批准刊登?楊指,如文章內容「好明確違法,就唔會嘅。但如果好似我之前講過『打擦邊球』,符合《蘋果》立場嘅,我可能都會登 。」

楊早前供稱,曾與陳沛敏及黎於 2016 年商討寫手名單。辯方展示陳與楊在 2018 年 4 月的訊息,當中陳表示「你建議找什麼新增作者?」楊回應「近期已準備更新作者群,主要找學者及政黨領袖,但很慢⋯結果,暫時冇理想替換人選。」楊庭上解釋,當時正與陳討論寫手名單,但訊息中的情況並非早前供稱,與黎及陳 3 人商討名單的同一情況。楊確認,寫手名單會不時作出更改。

辯方指,於 2018 年 4 月時,陳沛敏、楊及黎曾建議尋找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行會成員任志剛及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為《蘋果》撰稿?楊確認。

辯方續指,楊早前供稱,認為制裁可阻止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及實施《國安法》,但並非所有論壇版寫手均持有相同看法?楊確認。

辯方另展示一篇由台灣學者王崑義所寫的文章,題為《港台「聯手抗中」恐是南柯一夢》,文章刊於實體《蘋果》論壇版。楊清奇同意作者不相信制裁。楊稱,作為編輯,即使作者所交的稿,跟最初議定的觀點不一致,也很難食言不用,形容這是編輯的尷尬之處。這篇文章刊登後就被讀者鬧,有人更寫信給黎智英,黎有把信轉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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