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審訊第47天】助「攬炒巴」眾籌在英登廣告 李宇軒:當時希望將文宣廣告轉化成具體政治行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18)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7 日審訊,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第4日作供,繼續接受控方主問。李宇軒供稱,因有些報館不接受匿名落廣告,故「攬炒巴」等人和他成立組織「重光團隊」,後來組織規模逐漸擴展;而第二次眾籌發起請願是希望將廣告轉化成實質的政治行動。

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交代眾籌登報計劃的細節。(資料圖片)
李宇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交代眾籌登報計劃的細節。(資料圖片)

控方展示2019年7月第二次眾籌,在多個英國媒體,包括英國《衛報》、政論雜誌《旁觀者》等刊登的廣告,內容提到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確保香港從英國移交中國後,港人會享有基本的新聞及集會自由等,但形容最新的《逃犯條例》法案違反了協定,將容許香港持不同政見的人士,被送往中國大陸受審,並呼籲英國政府對有份打壓港人自由、人權的人士實施制裁。李宇軒確認,《中英聯合聲明》就是第二次眾籌登報行動的主題。

控方指出,在廣告的右下角寫有「簽署請願書」一字,李宇軒解釋,「攬炒巴」劉祖廸當時希望將這些文宣廣告轉化成具體的政治行動,因此要方便英國的選民聯絡相應選區的國會議員,並向他們發出請願信,要求作出行動。

李宇軒又交代「重光團隊」的由來,承認自己是組織的一員,成員還有「攬炒巴」劉祖廸等人,並形容組織由一班「國際嘅香港人,同埋關心香港嘅人,去組成嘅一個 activist 嘅組織,就去爭取香港當時嘅自由民主」。而組織於「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期間成立。

控方續問及組織的成立過程,李形容,當時在「G20」行動中,舉例指如其中一份日本的報紙廣告,當中廣告可見有寫上「眾志」字眼,因為有報館並不接受匿名登廣告,部分要求有人名及組織作登報人,如此日本報紙則要求組織名稱,當時「眾志」表示願意作登報人。

李續指,隨後因為眾人想「搵一個統一、大家都 comfortable 嘅機構」,會負責「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的廣告,遂在 Telegram 的群組上,眾人一同討論機構名稱,並投票選出「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所以在「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中所有廣告均以此名義刊登,隨後此組織則涵蓋範圍更廣。

控訪再問有關「攬炒巴」劉祖廸的角色,李形容劉身為「攬炒巴」「就係佢最 prominent(重大)嘅 role」。法官李運騰追問,那麼「攬炒巴」有甚麼實際作為?李形容,其角色類似「G20」行動中的連登用戶「家樂牌通心粉」,「佢(劉)喺連登度有號召力,去到 JD(中英聯合聲明登報),就係『攬炒巴』喺連登有號召力」,「佢自己已經係好有影響力嗰個『攬炒巴』囉」。

李同意法官形容「攬炒巴」劉祖廸是該行動中的「精神領袖」(spiritual leader),又表示劉祖廸會積極參與討論,在連登發帖。李運騰追問,劉發帖對行動有何影響?李形容,劉在連登發帖可引起「好多迴響,即好多人睇佢嘅 post」。李運騰問,劉祖廸有大量支持者?李指連登上有。

控方問及,在「G20」登報行動中,香港是否有其他後續活動?李宇軒表示,當時於 2019 年 8 至 9 月曾舉辦「報紙展」 。李又指當時得知應該由陳梓華或陳透過《蘋果日報》,取得 3 至 4 萬港元資金,但並不肯定。

李憶述,於 2019 年 8 月進行眾籌,當時因為「G20」行動的團隊及「中英聯明聲明登報」團隊,兩個團隊的行動均取得成功,想聯合組織另一行動。李又確認,當時陳梓華亦有參與此活動;並形容當時「G 攬」主題為引起國際關注香港當時的民主自由狀況,關於《逃犯條例》的情況。

審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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